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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之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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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六章 李白那些事儿(2/8)
    然后才是,纯粹我个人一点点的私心,我只是想去看看李白,顺便给自己放个假,自出成都以来龙武军就和救火队一样,到处疲于奔命的充当堵窟窿,补漏洞的任务。

    而这个时代大部分的名人,象杜甫已经收于门下,王维在官学开宗,王畅龄在成都受学,只要在世的我多已经见过,就剩这位诗仙了,顺便看看还能为这位已经很倒霉,将来还要更倒霉的老先生,做些什么。

    毕竟他已经五十六岁了,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来到这个时代之前对这位诗仙,我和多数国人一样有一种复杂而向往的情怀。

    生于碎叶,五随入蜀,15岁学剑术,好神仙之道,20已经游侠天下,30岁已经名动京华40岁闻达上听奇一般的人物和经历。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诗文。

    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

    他由碎叶入蜀。

    由蜀入荆楚入山东。

    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地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地长路上。

    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地歌。

    诗人拒绝根的存在。

    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做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所有书人心目中地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

    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

    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

    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

    “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金裘,顾向平原笑。

    吾亦淡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

    李白自

    五好剑术”,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不到一年。

    “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

    这都是些游侠行径。

    即使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

    力士脱靴。

    贵妃捧墨,御手调羹。

    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才好。

    他不习惯仰视。

    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地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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