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美式居合(2/3)
“此话怎么讲?”
张顺说:“这只野猪是猪王,这家伙有点智商,懂得和人斗智斗勇。”
王建华点头:“看出来了,捕兽夹子都奈何不了他。”
“但是,今天她的命就到头了!”
王建华从兜里拿出了勃朗宁手枪,打开保险,将子弹上了膛。
猪王见二人手里没有什么家伙,准备洗刷一下二人,每次吃光猎人的诱饵,在扬长而去,是她最喜欢做的事情。
猪王看了一眼周围,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缓缓的向王建华和张顺走来。
张顺看见了王建华手里的枪,大惊到:“我草,你哪来的枪?”
“苏联老师送的,你看看这野猪还挺得意,再近点儿我就打死他。”
猪王和王建华的距离不足五十米远了,王建华举枪便射。
砰砰砰~
枪声打破了宁静的夜。
猪王感觉自己的头上热热的,一阵困意袭来。
子弹打进了他的脑袋里后,他才听到熟悉的声音。
到死他都没弄明白,对方明明没有拿那长家伙,为什么还能砰砰砰。
三枪,猪王死了。
“打死了!”
关掉保险,王建华将枪揣进兜里。
“张大嘴,我有枪的事儿,谁也别跟着说啊,这是个秘密。”
“放心吧,你顺哥我的嘴最严实了。”
王建华斜了张顺一眼,一脸不屑。
你的嘴要是严,我能叫你张大嘴?
张顺没有注意到王建华的表情,他的注意力全在躺在地上蹬腿的猪王身上,这家伙得有四五百斤重,一家至少能分到一百五十斤肉,这下家里有粮食吃了。
张顺抽出腰间的匕首,走到猪王面前,隔开了他的颈动脉。
血滋滋滋的往出喷,不一会儿就染红了这片土地。
血腥味儿随着空气飘出了二三里。
王建华嗅了嗅空气中的血气,皱眉道:“张大嘴,你把他的动脉隔开干什么啊?”
“放血啊,血要是凝固在肉里,这个肉就不好吃了。”张顺收刀的姿势十分潇洒。
王建华反问:“这山上不只有野猪,好像还有狼吧,万一把狼给引来了,咱们两个能行么?”
张顺愣住了:“哎呀妈呀,我太高兴了没这可咋办啊,狼是群居动物,咱们两个可弄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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