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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模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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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2章 唯一的人选(2/3)
    李仁淑对此也没有意见。

    “好,那么挖人的这项权力,就交给林律师了。

    “和林律师一起进入游戏的其他玩家,也都可以拥有一票否决权,具体情况由你们在游戏中相机决断。

    “我们还需要专门通过一项议案吗?”

    汪勇新想了想:“通过吧,就算仅仅是因为仪式感,也是有必要的。”

    其他人也一致同意。

    很显然,如果这件事情不用议案的形式确定下来的话,其他玩家也仍旧有钻空子的可能。

    比如,某次游戏汪勇新、杨雨婷和许彤三人参加游戏,社区刚好又有空缺,他们直接挖一个人过来,那到时候这个人是踢还是不踢?

    其他玩家也是同理。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因为一旦干了很容易变成社区公敌,但终究还是有可能发生的,不如一开始就通过议案的方式排除掉。

    这份议案的内容很简单,所以李仁淑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就完成了。

    【有玩家提出议案,社区已审核通过。】

    【接下来的1小时内,请全体成员进入社区管理处或在个人电脑上进行不记名投票。】

    【如果该议案获得半数以上支持,将作为基础规则被推行。】

    【议案内容:新增更换社区成员补充规则。】

    【1.

    仅本社区12号玩家林思之拥有在游戏中提议接纳社区新成员的权力,其他玩家在游戏中提议接纳新成员将视为无效。】

    【2.

    其他规则与更换社区成员基础规则一致。】

    简单来说,就是在原有规则基础上增加了一条限制:在游戏中挖人这个事情,只能林思之来做,其他玩家都只有否决权,没有提议权。

    很快,投票通过了。

    【投票已完成。】

    【接下来宣读不记名投票结果:】

    【赞成:8票。】

    【反对:3票。】

    【更换社区成员补充规则成立。】

    有反对票出现是正常的,这些人倒不见得是反对林思之,而仅仅是反对这个议案本身。

    但不管怎么说,议案通过了,再去纠结具体的票型是没有意义的,这是无记名投票。

    李仁淑看了看林思之:“那这份重担之后就交到你的肩上了,林律师。

    “如果下一场游戏的玩家数比较多的话,就可以尝试着去游戏内寻找合适的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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