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兴元来人(2/5)
三批货各自从何处收来、受何人委托,另列待核。
严巽在自劾表中认了约束属吏不严、失于察举之责,随后请御史台先按这三批货与阆州税口查问。
若再调其他仓簿、税口与军府转运簿,请另列所据。
沈韫看完,将末页翻回去:“严节帅原先不愿把这件事报进来。”
“如今人和账都查到了。
再只说商号之间往来,便是替税口瞒下受赇。”杜景先道,“节帅认失察,也请朝廷给此后过路的急货定个办法。”
“以阆州试办?”
“是。
真有急用、能验明的货,总得有个递牒的地方,不能一直由税口小吏私下说了算。”
中书内侍恰在此时出来传话:
“襄阳县君、杜判官,圣人午后召见。”
紫宸偏殿,太子、魏王与中书、兵部、户部、御史台诸官皆在。
圣人看了片刻递上来的文书:“严巽认一个失察,便够了?”
杜景先俯首:“节帅所知之事已经具表。
若再查出他有隐瞒、授意,臣不敢以今日自报求免。”
“又请阆州试办暂验牒。”圣人翻到末页,“案子还没有查完,倒先替商人求起方便来了。”
“是。”杜景先道,“山南西道有药商,有转运的商队,也有军府等着收货。
出了这样的人,便须查人、查货。
可此后真有急用的药材送到税口,验牒未齐,州县仍须知道该怎样办。”
郑持钧转向沈韫:“先前所定先发续验,已经明令民间寄货不得冒充急供。
县君以为,这一道暂验牒该如何开?”
沈韫起身:“先前条议定的是公仓何时可以先发。
商人所运的急货到了税口,所欠凭据能不能补、补哪一种,尚未定明。”
圣人问:“你以为何种可以补?”
“军府有具名急需与收领文书,只限伤药、冬衣、马料。
税口须开验,实货、数量、原物主与收领人都能核明才许暂验通行。
物主不明、单货不符,仍旧留下查问。
粮、盐铁、兵仗材料,不得援用。”
郑持钧拿起案边一页副抄:“何记的单上也有货主,有商号押记。
李逊照着写,便把外客的杂货写成了何记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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