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马媛媛正在做梦中(2/4)
办公室找个便宜的地方,一个月三千。
这些固定支出,一个月三万三。
一年四十万。
剩下的钱,全部砸版权和推广。
版权是核心。
没有歌的平台,用户来了也留不住。
老陈花几万块买了三百首歌,根本不够用。
她需要至少五千首歌的正版授权。
不是买断,是授权。
跟小唱片公司谈分成,跟独立音乐人谈合作。
前期不追求大牌,先把曲库撑起来。
五千首歌,按一首五百到一千的授权费算,需要两百五十万到五百万。
她拿不出这么多。
所以换一条路。
先用明星效应拉用户。
她自己就是明星。
超女冠军,专辑卖了二十万张,网上热度还在。
如果她在平台上首发新歌,独家,粉丝会不会来?
会。
粉丝来了,其他用户会不会跟着来?
会。
用户来了,其他歌手和唱片公司会不会主动把歌送过来?
会。
这叫滚雪球。
不需要一开始就有五千首歌,先有一百首热门的,加上自己的歌,就能撑住第一批用户。
马媛媛想到后世那些网红。
一个短视频博主,几千万粉丝,卖货一场几百万。
放在这个时代,没人信。
2004年,互联网还是拨号上网,网民才两个多亿,网上最红的人是写博客的,粉丝也就几十万。
马媛媛觉得她可以做到。
不是因为她比别人聪明,是因为她见过。
后世一个网红的粉丝量,比这个时代一个电视台的收视率还高。
她知道怎么用舞台带动流量,怎么用流量带动销量,怎么用销量换来资金。
这套链条,在2004年没有人跑通过。
她可以跑。
两百万,烧出一千万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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