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投名状(2/5)
“必须杀人?”林冲问。
“必须杀人。”朱贵道,“这是规矩。
林兄弟若觉得为难……”
“不为难。”林冲打断他,将第二个鸡蛋剥好,放在碗里,“只是我妹子……”
“令妹可暂留此处。”朱贵道,“我会好生照看。
林兄弟只管去办事,三日之内,带回投名状即可。”
他说“好生照看”时,语气很温和,但林冲听出了其中的意味——这是人质。
若他三日不回,或者带回的不是人头,张贞娘的安危便难说了。
林冲点点头:“既如此,我今日便下山。”
“林兄弟爽快。”朱贵笑了,“需要什么兵器?
我这儿有刀。”
“不用。”林冲站起身,“我自有办法。”
他转身看向张贞娘,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在这儿等我,三日之内,我一定回来。”
张贞娘咬着嘴唇,用力点头。
林冲不再多言,提起木棍,下楼出了酒店。
门外晨雾未散,寒气扑面。
他深吸一口气,朝着南边的大路走去。
走了约莫一里地,拐进一片小树林,这才停下脚步。
投名状。
杀人。
林冲冷笑一声。
王伦这一手,既是在试探他的胆量和本事,也是在逼他交投名状——杀了人,便再无退路,只能死心塌地留在梁山。
若他不肯杀,或者杀不了,便有了拒绝他入伙的理由。
好算计。
可惜,王伦算错了一件事。
林冲从怀里掏出陈默那张绢帛地图,展开。
地图上标注了梁山周边百里内的地形、村落、乃至一些地方势力的信息。
他的手指在地图上移动,最终停在一处。
李家集。
地图旁有小字注着:“李保正,地方豪强,勾结官府,欺压乡里,私设税卡,盘剥过往客商。
有庄客三十余人,刀枪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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