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面对父母催婚如何应对?(赵匡胤:有种你就撞死在祖陵)(2/3)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难道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吗?
怎么还需要父母催婚?”
“是啊,到了年龄不结婚,是要被罚款的,难道后世已经取消了这项法律?”
宋朝,是封建帝制时代的王朝里,对结婚年龄规定的相对较晚的一批。
《书仪·婚仪》中记载:
古礼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然则古人之娶,未必皆三十也。
……今令文,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盖以世俗早婚之弊不可猝革,又或孤弱,无人可依,故顺人情立此制,使不丽于刑耳。
若欲参古今之道,酌礼令之中,顺天地之理,合人情之宜,则若此之说当矣。
司马光的意思是,他本人十分赞同孔子对于《周礼》里男女婚嫁年龄的解释,但他认为规定男15岁、女13岁即可结婚,会产生问题,所以,建议将结婚的年龄下限提高。
随即结婚年龄稍有提高,但并没有高到那儿去。
并且到了法律规定的年龄,没有结婚的人,同样是要受到处罚的。
该项律法一直到清朝,都还存在。
各王朝的处罚不一:有的是罚款、有的是服劳役或者充军、有的是强制婚配。
千万不要以为强制婚配是好事,除非你对另一半的要求特别低。
低到只需要他或者她是一个活着的人就好。
“皇兄,你可还记得小时候……”
赵匡胤转过身来,对赵光义笑道:“你这伎俩未免有些太拙劣了吧?”
“你是想唤醒兄长之爱?”
“不得不说,你做的很成功。”
赵光义笑了,接着还想要继续回忆小时候,却被赵匡胤一句话打断了幻想。
“朕看评论所说:倭国将宗室出家,以断绝皇位之想的方法,很不错。”
“皇兄,中原不比撮尔小国,怎可混为一谈?”
“对啊,所以朕没让你在中原当和尚。”
“去倭国传教吧,以你的口才,兴许能在倭国当个土皇帝。”
“皇兄,您是在开玩笑吧?”
“这是朕第二次说让你去倭国当和尚。”
“古语有言:事不过三。”
“朕不希望说第三次。”
“臣弟不通佛法……”
赵匡胤给赵光义一个放心的眼神:“传教,不需要精通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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