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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视频:震惊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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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00章 毁贵人名节可以攀附贵人吗?(3/4)
    “可一介白身,穷得叮当响,却想去讹乡绅家的千金?”

    “呵,是真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啊?

    !”

    众人哄笑。

    有人忽道:“说起来,西晋韩寿偷香,倒是个攀上高枝的例子。”

    另一人立刻摆手:“拉倒罢!

    贾充之女贾午与韩寿两情相悦,私通赠香,被贾充闻香识破。”

    “贾充为保家门体面,捏着鼻子认了这门亲。”

    “那是女儿自己乐意、私通被抓、家族止损,可不是什么泼皮毁名逼婚!”

    “正是此理。”有人附和道。

    “便是话本子里写富家女嫁穷书生,若书生长得丑,连报恩都不配,只能来世当牛做马。”

    “你见过哪本话本写泼皮无赖靠造谣娶了千金小姐的?

    那还叫话本?

    那叫痴人说梦!”

    “能想出这种方法的,不是嫉妒人家富贵,就是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

    “要么就是,他自己看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出来取乐。”

    元明时期,话本虽多才子佳人套路,但底层逻辑仍是“门第匹配”或“恩义相抵”。

    如《钟情丽集》《怀春雅集》诸篇,男女私定终身必遭波折,最终仍需男方科举入仕、门第跃升方能完婚。

    纯靠毁谤攀附者,不仅无先例,且与社会运行逻辑全然相悖。

    有人摸着下巴揣测:“许是那女真人的大清,才有这等奇事?”

    “后人才误以为咱们古人都是这般?”

    大清表示:这个锅,大清不背。

    《大清律例·刑律·犯奸》沿袭明律,对调戏、诬攀良家妇女者处罚甚严。

    律文虽存“收赎”等恤老之条,但对无赖泼皮以毁人名节相要挟者,地方官往往以“光棍例”从重论处。

    枷号示众、流徙甚至立毙杖下者,刑科题本中比比皆是。

    虽然众所周知,大清的律法是律法,执行是执行。

    但在这一点上,历朝历代都是一样的。

    想在古代通过“毁人名节”,从而攀附权贵,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首先你不能是底层泼皮,也不能是穷人。

    至少是秀才、小官、世家旁支、富商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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