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贪淫商设计害命 贞烈女诉冤感神(6/8)
可见善有善报,天理昭昭。
有诗为证:
积善之家有余庆,积恶之家有余殃。
莫道苍天无报应,举头三尺有神明。
话说那徽州府城隍庙,自赵德昌重修之后,香火比从前旺了十倍。
百姓们都说这城隍老爷灵验,有冤屈的来烧香,往往有应。
后来周知府又亲自写了一块匾额,送到城隍庙,上书“灵应昭彰”四个大字。
庙祝将匾额挂在正殿上,从此香客更多了。
有一年,徽州府来了一个新知县,姓包名文正,是包公的后裔。
这包知县到任之后,便去城隍庙拜谒,见那庙宇有些破败,便带头捐了俸禄,又劝百姓们凑了些银子,将庙宇重修一新。
落成之日,包知县亲自撰写了碑文,刻在庙前石碑上。
碑文大意是:城隍乃一方之主,善恶报应,昭昭不爽。
为官者当清正廉明,为民者当忠厚老实。
天理昭昭,疏而不漏。
后来包知县在任十年,政绩卓着,被擢升为知府。
离任之日,百姓们夹道相送,一直送到十里长亭。
包知县对送行的百姓道:“我包某为官十年,只做了一件事:凭良心断案。
你们今后若遇冤屈,只管去城隍庙烧香,城隍老爷比我灵验。”说罢,拱手作别。
看官,你看这包知县,只因清正廉明,便得百姓爱戴,又得升迁。
可见清官之报,天必厚之。
有诗为证:
清官如镜照人心,明察秋毫断鬼神。
莫道人间无报应,举头三尺有青天。
话说那钱氏,晚年常去城隍庙烧香。
有一日,她在庙中遇见一个年轻妇人,跪在神像前哭诉。
钱氏问其缘故,那妇人道:“小女子姓林,丈夫被奸人陷害,关在狱中。
小女子无处申冤,只得来求城隍老爷。”钱氏听了,想起当年自己为丈夫申冤之事,心中恻然,便将林氏带回家中,问明情由。
原来林氏的丈夫姓陈,是个开药铺的。
只因得罪了一个恶霸,那恶霸便买通地痞,诬告陈老板卖假药害死人。
陈老板被关在狱中,林氏四处告状,却无人理会。
钱氏道:“你莫要怕,我当年也遇到过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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