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第 17 章(3/4)
连嬅低着头努力找借口,终于想起那个混乱的夜晚:“杨柳巷起火那天院里捡的。”
对,是捡的,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
张居正:“……”
其实县衙里也张贴了通缉布告,而且悬赏五两银子。
画像还是连嬅口头描述,师爷亲笔绘制的,只是成图抽象得只能认出是个人。
再加上各类特征都比较模糊,所以才这么多天没有结果。
现在范围缩小了,又知道人很可能有伤病,找起来就容易很多。
附近的流民、混混们为了几个铜板四处打听消息,效率远胜过吃公粮不干事的衙役。
不到一天,在某个小巷的废草屋里,连嬅见到了那天站在喊话的贼首身旁的从犯。
这个人看起来倒蛮像个穷凶极恶的山贼,但一开口就漏了馅。
他说话是顺天府口音。
这年头哪有人落草为寇还要特意跑去几千里外?
——多半是仇鸾府上的护卫。
快班来了将近二十个衙役,每个人又带了一到两个帮闲,足以把整个草屋围得水泄不通。
这位不幸得了重感冒被同伴抛弃的纵火犯蜷缩在草屋的一角,还在止不住地咳嗽。
金班头就地盘问:“你同伙何在?”
这人一副要把肺咳出来的架势,没有回话。
周围一圈人害怕是瘟疫,不约而同地往后退。
金班头还想维持一下威严,听见他又咳几声,也开始往后退。
“把这贼的嘴堵住,带回衙门,好生拷打!”
被指到的两个人只能屏住呼吸接近,正要拿抹布封口时,他突然张了嘴:“在辽王府。”
“一定……咳咳咳……在辽王府。”
“你们去查啊!
哈哈哈!
咳咳咳咳咳……”
……这么巧,还真在姓朱的那里啊。
但这种狂悖之语衙门里听见了也只能当没听见,不然他们难道还敢敲王府的门进去抓贼吗?
衙役把人押进牢里,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打了一通杀威棒。
这贼显然也不是什么硬骨头,几棍子下去问什么答什么,只是满口胡话。
他说自己叫李二,是仇鸾府上的护卫,放火之事是仇鸾身边一位叫侯荣的幕僚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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