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暧昧噱头(加更!)(3/5)
先在我们报纸连载,看看反响。
如果大家都觉得反响很不错的话,那麽,我会给这本书拿到南方出版社那边。
到时候具体的版税之类的,你们再谈。」
听到这话,王斌的心里算是有底了。
接着就把目光放到了吴立伟身上。
吴立伟大概花了几分钟,把这只有一页纸的合同看完後,只是问了一句:
「稿费税谁交。」
见李木指着王斌後,便点点头:
「好的,可以了。」
他说完,王斌便拿出了笔,在两份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从这一刻开始,《案内人》这本书的初次连载权,就归《新京报》了。
王斌从兜里掏出了一个u盘。
「李记,这里面就是《案内人》的全部稿件电子版,您过目。」
「哈,没事的,我这里也有,上次小牧哥发我的还在。
那没什麽问题的话,咱们到时候等着看报就好。
这是稿费单据,你们一会儿去财务那边做结算就可以啦。」
李木拿出了18万字的稿费单据。
拿着这单子,来人去财务那边留个卡号,三天内就会稿费给转过去。
於是皆大欢喜。
在送走了王斌俩人後,李木插上了u盘,在自己的电脑上打开了《案内人》的原稿。
看着第一章的标题,李小牧取名为【被时事捉弄的少年时代】。
李木没改动的意思。
但……作为记者,他自然知道什麽是噱头。
或者说怎麽用一个标题,把新闻变得有吸引力,引来其他人的。
於是,他想了想後,在原稿的开头加了个括号。
里面写到:
【标题:《新京报》首发!
一个国人的东京红灯区浮沉录:从街头案内人到风云人物,比更荒诞的真实人生】
(你以为我是在东京红灯区拉客的皮条客?
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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