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浠嬬粛 首页

    原来我才是妖魔啊

  • 阅读设置
    第264章 二女:既然不要脸,那就争!(二合一大章)(6/14)
    水妙筝手里拿着一件做工考究的深色云锦长袍,走到姜暮身前比划了一下,美目中满是赞赏,「你这孩子肩膀宽阔,穿这种长袍最是能衬出你的男儿气概,料子也软,这两边的收腰也让师傅稍微改一改,穿着舒坦。」

    姜暮乾笑着:「水姨眼光好。」

    「华而不实。」

    淩夜在一旁冷冷地评价了一句。

    她随即将一件劲装长衫递到姜暮面前:「小姜,你是修士,成天刀口舔血,这个最适合你。」姜暮点点头:「淩姐姐选的好。」

    水妙筝笑道:

    「淩巡使说得是,打打杀杀自然是要紧的。

    可我们小姜如今也是有身份的人了,总不能成天穿得像个糙汉子吧?」

    「总比穿成个油头粉面的纨絝要好。」

    淩夜毫不退让,清冷的目光直逼对方。

    姜暮夹在中间,冷汗都快下来了,感觉自己的笑容已经快要在脸上僵成一张面具。

    衣店老板娘在一旁看得感慨。

    她做了一辈子生意,还真没见过这种场面。

    这两位大美人,无论哪个单独拎出来都是倾国倾城的祸水级别。

    此刻却同时抢着给这位年轻公子挑衣服。

    这公子到底是个什麽神仙人物?

    最终姜暮也懒得挑了,大手一挥:「全买了!」

    穿衣服的时候,把两人挑选的尽量都穿上。

    衣服是水姨挑的,靴子是淩夜挑的,内衫也是淩夜,最後还弄了个水妙筝挑的发簪。

    主打的就是一碗水端平。

    因为天色尚早,距离晚上的寿宴还有一段时间,三人便先回了客栈。

    姜暮特意要了些上好的酒菜,让店小二直接端到自己的屋子里。

    既然这两位都不肯回屋,那就光明正大地坐在一起吃顿饭。

    总比被她们一左一右守在门口强。

    姜暮打定了主意。

    只要自己保持一碗水端平,她们总不能当着彼此的面把自己生吞了吧。

    三人围着圆桌坐下。

    水妙筝将之前扈州城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姜暮。

    得知自己竞然被冉淳儿给卖了,姜暮懵了:「不可能吧,没人跟我说过啊。」

    水妙筝看着姜暮震惊的模样,心头泛起一阵酸楚与疼惜,柔声道: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