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没到最坏的时候(2/5)
致:基恩仕(布鲁克/赛世/艾默尔/理学/安捷伦)科技。
日期:……
理由:关於购买贵司设备,存在恶意远程控制程序、预置後门、且系统模块存在严重的安全漏洞之法律事宜………
内容:……
诉求:……
法律後果告知……
洋洋洒洒,只是一分提纲,林思成写了两页纸。
谭筝还好,两个助理看的眼晕:全英文不说,里面好多的专业名词,她们见都没见过。
写好後,又检查了一遍,林思成递给谭筝:「谭律师,就按这个起草,稍後,我把邮箱发给你。」谭筝接到手里,只是一眼,眼睛就瞪圆了。
前面的还好,关键是诉求:
一、全额退款。
二、支付法定赔偿金。
三、采取技术措施,提供善後方案。
四、出具书面保证书。
又看了一遍,谭筝不知道该不该劝林思成。
在她看来,除了第一条还有点根据,剩下是,全是扯蛋。
你让每家公司给你额外赔三千万美金,请问法定条款在哪里?
那些翻新机的系统後门程序确实是原厂商提供的,但这是厂商授权给赛世公司的售後权限,有隔离协议,你赖不到他头上。
至於第四条,也就是书面保证,谭筝甚至想笑:这和林思成上次要求赛世登报导歉,有什麽区别?
别说发函方只是一家民营的小机构,哪怕这份律师函是商务部发的,你看这些公司鸟不鸟?
知道劝不动,但出於职责考虑,谭筝觉得还是得提醒一下:「林思成,这封邮件发过去,估计不到三分钟,就进了垃圾箱!」
「没事,你先发!」林思成浑不在意,「发送之前,通知我一声!」
谭筝叹了口气:「好吧!」
活安排了下来,肯定要尽快完成,谭筝也确实做到了尽职尽责:由她亲自起草,又请律所内的西法专家检查了一遍。
然後,她列印了一份,交给了林思成。
林思成仔细的看了一遍,拿起笔,在律师函的背面写了起来。
依旧是英文,但谭筝发现,她只认识一半:就只有前面的公司名称。
後面的,她一个都不认识。
仔细再看:好像是……代码?
不多,每个公司後面就两行,很快就写好。
然後,又推给谭筝:「谭律师,每个公司的函文後面备注一行,把这两行代码打上去,注意别弄混了。
打好後你通知我,我检查一下……」
稍一顿,林思成的声音低了一些:「你亲自打,不要让助理看!
最後这一行是邮箱,发送的时候,记得用加密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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