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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敢抢我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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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特殊事件(2/4)
    袭杀镇妖司总旗,这罪名要是背上,陆远可就不是青水县镇妖司最年轻的总旗,而是镇妖司通缉榜上的罪犯了。

    不错!

    下杀手!

    诓骗不成,以势压人,想让他背上红气鲫全失的大过失。

    在陆远眼里,这汪朗已经是个死人了。

    凝气境?

    等宰了这狗东西,他陆远就是凝气境!

    真当他是拯救百姓的大英雄,心存仁心?

    他陆某人前世当妖的时候,“桀桀桀”的发音不要太标准!

    “恩公大哥哥!”

    小欣欣见陆远陷入劣势,哪儿还顾得了那么多,一双小腿儿跑得飞快,挡在陆远面前:

    “不许伤害恩公大哥哥!”

    “大人!”

    “大人!”

    “不许伤害大人!”

    原本惶恐的百姓们,有不少都拿起了鱼竿做武器,挡在了陆远身前。

    客栈老板娘,杂货店老板,都在其中。

    百姓孱弱,但眼不瞎,谁是好官,谁是狗,他们认得清。

    原本还想要乘胜追击的汪朗也不得不收回手。

    镇妖司的主要职责是抵挡妖魔,若是滥杀百姓,史百户都保不住他!

    镇令官陈有财也是赶紧跑到汪朗身侧,小声道:

    “大人!

    此地贱民太多,万万不可意气用事!

    您贵为凝气境高手,那小子哪儿能是您的一合之敌?

    红气鲫,迟早是您的囊中之物。”

    汪朗瞥了陆远一眼:

    “陆老弟,你进入镇妖司时间尚短,爬得太快,没人扶着,容易摔!

    镇妖司,可不是靠年轻气盛就能站稳的地方!

    我都已经是凝气境了,手里的令牌依旧是总旗!”

    “这次就给你一个教训,你还年轻,路还有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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