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属性为“野生狗奶”的饭碗(2/4)
那是“铁饭碗”的标志,是“官厂人”的证明,是她一个孤女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依靠。
现在,那块匾不知道被扔到了哪里,也许被人劈了当柴烧,也许被丢进了废品堆,就像她一样。
如今新招牌挂上去了,代表过去的旧日子没了。
旧日子没了,新日子还不知道在哪儿。
十天之后。
西都岳记民盛纺织厂新东家依照官厂原有规定,一口气开除了一百二十人!
具体理由是“屡次违反工作规定”,依规开除,并给予赔偿。
比如,工人甲原来在织布车间,后调整到搬运岗位,但是工人甲在搬运岗上反复出错,多次违反工作规定,符合官厂开除标准,新东家依规执行,并未违反契约。
这次被开除的一百二十人,占总员工人数的三成.
这话听上去有道理,但道理这东西,得看对谁说。
对坐在账房里算利润的东家来说这是道理,对拎着包袱走出厂门的纺织工人来说却是歪理,歪得离谱。
通知是一张白纸黑字的告示,贴在厂门口告示栏上,上面列了一百二十个人的名字,按车间排列。
最下面是一句话:“自即日起解除劳动关系,遣散费按三个月标准薪资发放,请于三日内至财务室领取。
过期不候。”
虽然开除的是一百二十个人,但影响的是一百二十个家庭的生计。
告示贴出来那天,厂门口乱成了一锅粥。
有人哭,有人骂,还有人当场瘫坐在地上,甚至有人往告示栏上泼墨水。
不过,最多的人是一种麻木呆滞的安静,安静得可怕。
那些排在名单上的人,站在告示栏前,看着自己的名字,嘴唇动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
说什么呢?
说“求求你们别开除我”有用吗?
至于被开除的工人,有些麻木地领了遣散费,走出了厂门。
三个月的遣散费是按花名册上那个“标准月薪”算,而不是按工人实际拿到手的钱算。
官办时期,纺织厂正式普工的“标准月薪”是四银圆,但工人实际拿到手的是六银圆,多出来的两银圆是“岗位津贴”、“技术津贴”、“加班补贴”等等,而遣散费里是没有这些津贴、补贴的。
简单说,就是按最低标准给你打发了。
有一位女工人在走出厂门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
厂门口的旧匾已经没了,没人知道被扔到了哪个角落,也许被人劈了当柴烧,也许被丢进了废品堆。
新招牌《西都岳记民盛纺织厂》挂在上面,木头换成了铜,黑字换成了金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闪得她眼睛疼。
她看了三秒,转过头,目光呆滞的走了。
她走的那几步路,跟平时下班走的路一样,从厂门到街口,不到五十步,然而她这次的每一步都重得像灌了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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