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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洪武遗诏开始北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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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宋记裁缝铺(下)(2/3)
    在往上,正式官员、豪绅、巨商、直隶府吏员,大都会穿上等丝绸长衫,来彰显身份与地位,大约需要五银圆以上。

    “十天后来取。”

    “好。”

    男人付了三银圆当做定钱,然后走了。

    宋巧收起本子,看了一眼上面的数字,又看了一眼门口竹竿上被风吹得晃来晃去的三件短衫,忽然觉得那阵风不那么讨厌了。

    她重新坐下来,脚踩上踏板,嗒嗒嗒嗒的声音比昨天更轻快了一些。

    八月十七日,西都。

    被开除的纺织厂工人们终于坐不住了。

    一百二十人可不是一个小数目,那是一百二十张吃饭的嘴,一百二十双习惯了织布的手,一百二十个忽然被告知“你被开除了”的人。

    遣散费领了,人散了,但心没散。

    这些人里头,有不少是厂里的老人,干了十年二十年的,手把手教过徒弟,被梭子打过手指,被蒸汽烫过胳膊,在织机的噪音里把自己最好的二三十年织了进去。

    结果一朝被开除,遣散费往手里一塞,就像把一件织坏了的布从织机上割下来,丢在一边。

    转私契约里明明写了“三年内不得裁减原有工人”,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这才几天,一百二十人就没了,这不是违约是什么?

    一百二十个被开除的工人联名,写了状纸,告到龙兴府尹。

    龙兴府尹是个谨慎的人,他读了状纸,又读了转私契约,又读了新东家提供的开除记录,最后把三份文件摆在桌上,对着它们沉默了一盏茶的工夫,然后他发了一封电报至工部。

    电报内容如下:

    “查西都第三纺织厂转私后,新东家于七月二十九日裁减原有工人一百二十名,占全厂三成,显系违反转私契约中三年不得裁减原有工人之条款。

    恳请工部彻查,以正视听,以安匠心。”

    措辞有力,态度恳切,每一个字都踩在理上。

    电报到了工部,沈端亲自查看。

    他坐在值房里,把电报从头到尾读了两遍,然后放下,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九下。

    他没有批示,因为他知道,这份电报没法批。

    契约写的是“不得裁减原有工人”,而新东家的理由,是那些工人屡次违反工作规定,依规开除,并已给予赔偿。

    谁也不能说新东家违反了不得裁减的条款,因为他确实没有裁减。

    他把纺纱的调去搬运,把织布的调去打扫卫生,把修机器的调去洗锅炉,于是被调整的人无法胜任新岗位,屡次出错,违反规定,依规被开除。

    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每一个环节都滴水不漏,每一道程序都经得起推敲。

    这就是沈端不能批示的原因!

    工部不能说新东家违反了契约,因为按照契约的字面意思,新东家确实没有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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