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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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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3章 规则之下:下午场的坚守与惩戒(2/5)
    我接过他的证件,核对姓名、准考证号、照片,确认无误后,让他签署承诺书,同时检查他的文具袋——袋子里除了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还有一个长方形的物品,被铅笔盒挡住了一部分。

    “同学,你的文具袋里除了规定的文具,还有其他东西吗?”我轻声问。

    他眼神闪烁了一下,连忙说:“没有没有,就这三样。”

    我的职业敏感让我察觉到不对劲,作为ASS级侦查员,我对异常的动作和神态格外敏锐。

    “麻烦你把文具袋打开,让我再检查一下。”我语气平和但坚定地说。

    他犹豫了一下,慢慢打开文具袋,我清楚地看到,铅笔盒下面藏着一部黑色的智能手机,屏幕还亮着,显示着时间。

    “同学,按照考试规则,手机属于禁带物品,必须存放在手机柜,不能带入考场。”我拿起手机,屏幕上还贴着一张便利贴,写着几个法律名词,显然是用来作弊的。

    他脸色瞬间煞白,连忙解释:“老师,我不是故意的!

    我早上存了手机,下午出门太急,忘了把手机从书包里拿出来,刚才安检的时候太紧张,没敢说……”

    蓝筱和源梦静也走了过来,源梦静严肃地说:“不管是不是故意的,手机带入考场都属于违纪行为,我们必须按规定处理。”按照考点规则,考场需始终保持两名监考员在岗,不能同时离开,我立刻抬头看向走廊尽头——一楼的巡考员李老师正沿着考场巡查,她穿着和我们一样的藏蓝色监考制服,胸前挂着“巡考员”标识牌。

    “李老师,麻烦您过来一下!”我扬声喊道。

    李巡考快步走来,目光落在考生和我手里的手机上,立刻明白了情况:“怎么回事?

    考生携带通讯工具?”“是的,302考场考生张浩,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入场检查时查获携带智能手机,手机内有与考试相关的笔记,涉嫌作弊。”我简要说明情况,“按照规则,我需要带考生去主考办处理,麻烦您暂时留在302考场,和源梦静、蓝筱一起值守,确保考场秩序。”

    李巡考点点头,走进考场:“放心去吧,这里交给我们,你们按流程处理,注意保留证据。”野比子连忙起身,协助李巡考熟悉考场情况:“李老师,最后一排两位是肢体残疾考生,携带合规辅助工具,其他考生都已到齐。”源梦静补充道:“监控正常,时钟同步标准时间,您有任何情况可以随时用考场电话联系主考办。”

    安排妥当后,我示意张浩跟上:“请你跟我去主考办,配合后续处理。”他低着头,脚步拖沓,双手紧紧攥着衣角,一路沉默不语。

    走廊里还有不少巡考员和工作人员,看到我们的样子,都投来关注的目光,张浩的头埋得更低了,耳根涨得通红。

    来到主考办,我敲了敲门,得到回应后推门而入:“主考,302考场考生张浩,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专业法学类,在入场检查时被查获携带智能手机进入考场,手机内存储有与本次《全证世界道德与法律》考试相关的法律名词笔记,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违反了《全证世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现带考生和违纪证据前来报备。”

    我将手机递到主考面前,解锁屏幕后,调出那张写有法律名词的便利贴,以及手机备忘录里存储的多条简答题要点,主考逐一查看,脸色愈发严肃。

    “张浩同学,你对监考员所说的情况有异议吗?”主考转向考生,语气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张浩摇摇头,声音细若蚊蚋:“没有异议,手机是我的,里面的笔记也是我存的,我知道错了。”

    “考试规则在考前通过全息公告、考点标识、考生须知等多种方式反复告知,封闭区入口也明确提示禁止携带通讯工具,你作为考生,理应遵守。”主考放下手机,从文件柜里取出三份制式文书,分别是《考场违纪情况记录单》《违规处理告知书》《处理决定书》,“现在我们将按规定流程处理,你需如实配合,仔细每份文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我接过文书,开始逐项填写。

    《考场违纪情况记录单》的每一项都要求精准无误:违纪考生姓名“张浩”,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报考专业“法学类”,考试科目“《全证世界道德与法律》”,考试时间“xxxx年xx月xx日14:30-17:00”,考场号“302”,座位号“28”,违纪时间“xxxx年xx月xx日14:20”,违纪地点“302考场入口”,违纪事实需详细描述:“考生张浩在进入302考场参加《全证世界道德与法律》考试时,被监考员林默查获随身携带黑色智能手机一部(机身号:xxxxxxxxxxxxxxx),经核查,手机屏幕便利贴粘贴有‘民事主体’‘违约责任’等与本次考试相关的法律名词,备忘录内存储有3条简答题答题要点,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违反《全证世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规定。”

    违纪证据一栏,我填写了“黑色智能手机一部(含内置相关考试资料)、考生本人陈述”,然后在监考员签字处写下自己的名字,主考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字。

    我将填好的记录单递给张浩:“请你仔细上面的内容,确认是否与事实一致,若无误,请在考生签字栏签名并按手印。”

    张浩接过记录单,手指颤抖着划过纸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最终还是咬了咬牙,在指定位置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用主考提供的印泥按上了红色的手印。

    指尖的红色印记,像是一个沉重的警示,烙印在这份记录单上,也烙印在他的诚信档案里。

    接下来是《违规处理告知书》,主考要求我逐字逐句读给张浩听,确保他完全知晓自己的行为将面临的后果:“根据《全证世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拟对你作出如下处理:一、终止本次考试资格,本次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二、没收违纪物品(黑色智能手机一部);三、给予停考一年的处理,停考期限自本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停考期间不得参加全证世界任何层级、任何类别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将你的违纪行为及处理结果记入全证世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为五年,期间将影响你的升学、就业及相关资格认定。”

    “你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若对上述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全证世界教育司考试违规处理委员会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及相关证据,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权利。”我读完后,看向张浩:“你清楚自己的权利了吗?

    是否需要陈述或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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