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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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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章 规则的空白与生长的力量(5/6)
    林默坐在会议桌的角落,手里捧着《全证世界刑法典》,指尖划过拐卖妇女罪的条文,心里像压了块石头。

    她想起陈浩父母绝望的眼神,想起陈浩空洞的目光,想起那35万赎金背后一个家庭的破碎与艰难。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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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明明实施了拐卖行为,对陈浩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对社会造成了这么坏的影响,如果因为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就无法定罪,那规则的公平何在?

    正义何在?

    她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带着b级科员对规则公平性的坚守。

    老赵叹了口气,掐灭手里的烟:小林说得对,但法律就是这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我们不能凭空捏造罪名,这是规则的底线。

    他顿了顿,语气沉重,这案子暴露出我们法律体系的漏洞——只规定了拐卖妇女和儿童的罪名,忽略了成年男性也可能成为拐卖受害者,更没考虑到未成年人实施拐卖行为的复杂情况。

    为了填补这个漏洞,警司厅和全证总局联合邀请了法律专家、社会学者、基层干警召开专题研讨会。

    会议室内,阳光透过百叶窗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严肃的气息。

    法律专家周教授推了推眼镜,翻开厚厚的案例汇编:从世界范围来看,大多数国家的刑法都设有拐卖人口罪,将所有年龄段、所有性别的受害者都纳入保护范围。

    我们的法律体系之所以只有拐卖妇女和儿童罪,是因为在立法初期,这两类群体是拐卖犯罪的主要受害者。

    但随着社会发展,犯罪形式多样化,成年男性被拐卖的案例虽然少见,但并非没有,这次的陈浩案就是典型。

    社会学者李老师接过话头:更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实施拐卖行为的问题。

    17岁,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偏轻,尤其是在这种法律空白的情况下,很可能无法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

    她调出一组数据,投影在屏幕上,近五年来,未成年人涉及拐卖、诈骗等恶性犯罪的案件增长了12%,完善法律迫在眉睫。

    林默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沙沙声。

    她想起自己在村寨调研时遇到的案例,想起那些被规则保护的老人和孩子,突然意识到:规则的完善不能只停留在已有的经验里,更要预见未来的风险,守护每一个可能被遗忘的角落。

    周教授,李老师,她举起手,眼神坚定,如果设立拐卖人口罪,是否可以考虑将受害者范围扩大到所有年龄段和性别,同时明确未成年人实施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

    既填补法律空白,又体现对不同群体的平等保护。

    周教授赞许地点点头:小林同志这个建议很好。

    拐卖人口罪的核心应该是人身自由被非法剥夺,无论受害者是男是女、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只要符合这个核心要件,就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根据其年龄、主观恶性、危害后果来确定量刑,既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不能纵容犯罪。

    研讨会持续了整整一天,从法律条文的措辞到量刑标准的细化,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激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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