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断路(3/7)
秦牧坐在电脑前,打开浏览器。
他不是来上网的。
他在搜索法律条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低保的认定标准、取消程序、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一条条看下来。
刘德明的操作确实在程序上做了包装——有“核查”有“认定”有红章。
但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取消低保需要入户调查,调查结果需要本人签字确认。
李秀英没签过字。
也没有人来入户调查过。
秦牧把相关条文截了图,存进手机。
然后他又搜了一样东西——县民政局的投诉电话。
从打印店出来,他没有立刻打那个电话。
因为他知道,县民政局大概率也是刘德明那条线上的人。
打了也是石沉大海。
但程序要走。
他得先把合法的路堵死,才能正当地走别的路。
他打了那个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个女的,听口气像是被逼着加班的科员。
秦牧简明扼要地说了情况:母亲低保被取消,未经入户调查,当事人未签字。
要求行政复议。
对方沉默了几秒,说:“你把材料递到窗口来,我们二十个工作日内给回复。”
二十个工作日。
一个月。
秦牧说了声谢谢,挂了。
回村的路上,他经过一家杂货铺。
老板娘正在门口择菜,看见他来了,下意识地把菜篮子往里挪了挪,像是怕他碰着。
秦牧没停。
但经过铺子门口的时候,他听到老板娘跟里面的人小声嘀咕:“……镇上发了话,谁跟他沾上关系,生意都别做了……”
他骑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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