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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92,从破悬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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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3章 我妈叫苏晴(2/4)
    “孙德胜现在在哪儿?”

    “去年退了。

    听说在城西开了家烟酒店。”

    “你先别动。

    等我回去。”

    刘宇挂断电话,跨上摩托车,脑子里同时转着两条线。

    第一条:张大山的共犯是谁。

    张大山在看押室里写了四个名字,没提过任何同伙。

    他是故意隐瞒,还是那个年轻人根本不在他的计划之内。

    第二条:那份消失的验血报告。

    如果王韬确实是酒驾,那整个案件的定性就会被推翻。

    一个被司法判定无过错的死者,实际上是一个逃脱了法律制裁的肇事者。

    他回到市局,陈火旺已经把原始卷宗摊在办公桌上了。

    泛黄的纸张散发着霉味。

    刘宇一页一页地翻。

    出警记录写得很简略。

    事故时间:1988年9月17日晚10时15分。

    地点:城南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

    肇事车辆:沧海市出租车,车牌号沧A-2847。

    驾驶员:王韬。

    受害人:苏晴,女,24岁,孕8月。

    现场笔录只有两份。

    一份是王韬的,他说自己正常行驶,受害人突然冲出人行道。

    另一份是一个路过的行人的,但那份笔录上的签名潦草得几乎看不清,地址栏写着“城南棚户区”,没有具体门牌号。

    刘宇盯着那份行人笔录,手指在纸面上划过。

    笔录的内容只有三句话:我看见那个女的从路边冲出来。

    出租车来不及刹车。

    司机没有喝酒。

    三句话,每一句都在帮王韬开脱。

    “这份笔录有问题。”刘宇把纸推到陈火旺面前。

    “证人的签名和笔录正文是同一个人的笔迹。”

    陈火旺凑过去看了看,脸色变了。

    “你是说这份笔录是编的?”

    “至少证人本人没有亲笔写过这段话。

    要么是别人替他写的,要么根本就没有这个证人。”

    刘宇站起来,走到墙上那张全市地图前。

    “建设路和光明路交叉口,88年那会儿周围有什么?”

    陈火旺想了想。

    “几家国营工厂,还有个大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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