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2章 程咬金宝珠认螟蛉(2/9)
邦!
邦!”磕仨响头,“干爹爹!”
“哎!
干儿!
起来,起来!
起来,起来……”这就算认下了。
“哎呀……”乎尔复说,“程爷,这……这这实在是不好……”
“怎么不好啊,我收别人当干儿子,人家能乐疯了!
怎么收你儿子,你、你还觉得不好啊?”
“唉,程爷,我就想在这山林里做一个山野村夫也就罢了,我不想跟你们有任何的瓜葛。”
“哎——那是你,跟孩子有什么关系?
我认他当干儿,那是我的事儿,跟你也没什么关系!
我这人呢,就看投脾气。
投脾气了,哎,我乐认!
至于你们说不愿沾光。
没关系呀。
不愿沾光,我不给你们光沾不就完了吗,啊?
不过呢,我这干儿子不能白认呐。
哎呀……我这出来打仗也没带什么礼物,我摸摸啊,看身上有什么东西……”程咬金往身上摸了半天。
“哎,哎,哎,哎——还真有个东西!”一伸手,由打腰带搭包里头掏出了一个东西,往掌心里一托,“孩儿啊,看看!
这个东西,我送给你,喜欢不喜欢?”程咬金把大手那么一张,可了不得了!
“唰!”哎呦!
旁边乎尔复、任氏差一点儿没把眼睛晃了。
“哎呦!
什么东西,怎么那么亮啊?”
这屋里头,您想想,山村的民居呀,那年代能点什么?
也就是油灯啊,灯光如斗,昏昏暗暗的。
结果,把这东西一掏出来,“唰!”整个屋子通明啊。
“哎!”乎尔复凑近一看,“这是什么呀?”
“哈哈哈哈……这玩意儿啊,叫做什么——骊龙颔下珠!
呃……是十八国中的王子送给我做礼物的。
哎呀……这东西,原来我一直想安在帽盔之上。
后来我觉得这玩意也好也不好。
安上,你看要是平常走到哪里,晚上,哎,能照亮,能当这个蜡烛,当这个大灯笼。
但问题是,要真地打起仗来,这玩意儿也是个引敌的标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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