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夏司马请求定流地(2/8)
一口血又吐出来了,这伤还没好呢。
这边接着审案,一审秦琼锏打夏逢春这个案子,证据不足。
这案子就不用说了,你说人秦琼打你了,秦琼那边瞪眼就不承认。
你没有人证啊,你的人证是你的家人啊。
就算他可以作证,但他看到的是金城、牛盖,他没见到秦琼,所以指认不出秦琼。
物证呢?
李密一口咬定,那几串珠子就是自己赠给秦琼的,许你燕王有,就许我蒲山公有,这珍珠不算什么,我以后还赠给他,你干生气!
所以,这个案子官府不予审理。
除非你夏逢春再提出新的证据。
否则的话,这个案子到这里就结束了。
夏逢春不服啊。
不服,上告!
上告给谁呀?
上告给太原侯李渊,也就是潞州刺史的顶头上司。
那李渊现在不但是太原侯,朝廷又给了他一个职务,叫河西卫府大使,主管这一带呀。
夏逢春一封信就告到了李渊这里。
可惜,李渊早就被李密给打通了。
李密亲自找了一趟李渊,两个人同宗,虽然一个是陇西李氏,一个是辽东李氏,再往上倒有亲戚。
而且,两人私交不错。
所以,李密一找李渊,把事情经过一说。
李渊可不知道这位秦琼就是临潼山救自己的那个人。
他要知道了,那这件案子更没事儿了。
即便不知道,李渊还是把夏逢春上告的书信给压下来了,告诉夏逢春:“这么做是不对的,你这叫越级上报。
越级可不可以上报?
可以。
但是,你得有确凿证据。
否则的话,越级上报,这僭越之罪还了得啊?
那以后地方官都能够告他的顶头上司,那不就乱了吗?
从你这上告的文书上也可以看出来。
这个叫秦琼的人,你说他打你了,没有真凭实据。
既然如此,发给蔡刺史,让他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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