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约法三章(2/4)
这条章呈朝庭和市民都是支持的,也是市民和绅士干架的主要导火索。
最后,就是会议讨论的重点:衙门的建设规划需要先拟定预算报告,金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税额的六成,衙门不能通过会议之外的章呈再增收赋税。
另外,会议还讨论到了许多律法上管不到,但又确实存在的问题。
比如鼓楼街的老李是个老实人,有一天在街边摆摊,无缘无故被人打了。
因为来的人多,打得也厉害,老李忍无可忍开始还手,结果被赶来的差役一起抓了。
按大肃律例,老李的行为属于私斗。
私斗属于犯罪。
处罚不见得有多重,但老李家的摊位被封了,如今过得很憋屈。
在当今的源州,越来越多的人为老李鸣不平。
一个人挨了打,还不能还手,简直没天理。
于是会议经过讨论,在大肃律例的条文后面加了司法解释:双方如果是约架,属于私斗;如果不是约架,就要分清是哪一方挑起的事端。
会议拟定的这条章呈,让老李的案子被发回重审。
因为事发经过是张参等几个闲汉无事生非,被衙门重新拘捕受审,最后判到瑚州劳动改造。
老李则被无罪开释,重新把摊子开张,家里的日子又有了过头。
而下一个案例,则闹得有点大:就在上个月,张家集的几个孩子玩闹,偷了丁寡妇田里的豆子;丁寡妇的儿子出来阻止,结果被这几个小孩给打死了。
按大肃律例,打人的几个小孩都才十岁出头,不属于成人,所以被赦免了。
如今这件案子,又被人提出来在会议上讨论。
众绅士和市民义愤填膺,纷纷要求严惩凶手。
这件事越闹越大,最后巡抚一道折子递到了皇帝手上。
刑部尚书侯浪平说:“我天朝上国,以儒至孝,尊老爱幼,圣人之德!
顽童少不更事,理当赦免。”
皇帝的回答就两个字:“放屁!”
在朝庭的支持下,源州会议又通过了一项章呈:小孩故意杀人,拘捕入狱,待成年之后执刑。
那几个恶童被抓之后,州府百姓夹道欢庆,比中秋节那天还要热闹。
丁寡妇更是跪在了衙门前,和乡亲们一道送来了锦旗:圣朝德政,永志不忘!
这件案子,在无形中奠定了会议的权威。
因为受害的小孩叫丁奇三,所以被称为“丁奇三仔案”,在士大夫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会议也因此反复召开了好几次。
原本只是想把财务的事情拟定清楚,以为召开一次就完了,结果会议结束,却发现还有更多的事情等待解决。
因此衙门也做出承诺,每年至少会召开一次会议。
这次会议结束,源州在大肃律例之外又拟定出了十数条章呈,从政府的税收建设,到百姓的生产生活,但凡大肃律例不完善的,都做出了补充。
条呈拟定之后,源州的人民以后就要遵守,不然张参他们就是榜样。
对这样的束缚,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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