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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的保卫科干事,你破什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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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95章 因果!(2/3)
    1993年3月,我们在北湖路遇到了一个熟人,他的名字叫做李超,他是在1984年,因为打架斗殴被关进少管所的,只关了一年就被放出去了。

    跟我们关在同一个监室的这些人,家里的情况我们都知道,李超他们家是开小超市的,他在少管所这一年,家里还给他送了不少吃的。

    每次送吃的,他都分给陈浩和冯跃,从来不分给我和蒋黑娃。

    李超看不起我们两个,於是,蒋黑娃就和我说,让李超出出血。

    那天下午,我和蒋黑娃就悄悄跟上李超,发现他去了北湖园的凉亭坐着,像是在等什麽人。

    我们本来想要直接找他的,可是刚要过去,一个女的拿着一本书,去凉亭跟李超见面。

    我们躲在远处盯着,发现这女的是李超女朋友,这女孩长得很漂亮,我和蒋黑娃就很嫉妒,因为李超家庭条件很好,人长得高,也长得好看,还找到那麽漂亮的女朋友。

    出现了一个女的,这事儿就不好办,我问蒋黑娃,还敢不敢干?

    蒋黑娃说,今天不让李超出血,他心里就不爽,於是,我们就一路跟着,李超和那女的在北湖园逛了一下午,我们想说,等李超落单了,我们就找他。

    可是一直到天黑,那女的都没走,而且她和李超还去北湖园後面的一个旅馆里开房了。

    我和蒋黑娃气不过,凭什麽李超命这麽好,我们却在社会上混?

    我们就想着,等到半夜,翻墙进旅馆,一定要把李超给打一顿。

    我们在旅馆街对面等到晚上十点,李超和那女的竟然出来了,两个人还手牵着手,於是我和蒋黑娃就跟了上去。

    1993年3月12号,我记得是这一天,那时候,街上的路灯都很少。

    李超和那女的走了半个小时,我们发现他们去的地方刚好就在我租的房子附近。

    李超是送那女的回家,到了十字路口的时候,那女的没让李超送了,可能是怕被家里人看见。

    她和李超分开的时候,我和蒋黑娃本来是打算找李超的麻烦。

    可是,不知道怎麽的,我们、我们鬼使神差的跟上那个女的,等那女的走过十字路口,从红光巷进去的时候,我和蒋黑娃追上去,就把她拦住了。

    我们看见巷子里没人,时间也很晚了。

    於是,蒋黑娃捂住她的嘴,抱着她的上半身,我抱着她的两只腿。

    我就住在红光巷的後面,我们抬着那个女的,从墙外面的消防梯上去,回到了我租的房子。

    进屋之後,蒋黑娃就喊我拿毛巾和绳子,把这女的嘴给堵住,用绳子给绑起来。

    那女的挣扎,还大声喊叫,蒋黑娃就打了她,而且还扒掉她的衣服,我们……我们对那女的做了不好的事情……」

    纸张里的内容就写到了这里,杨锦文看完後,抬起脸来,注视着方强。

    冯小菜也望向他,他垂下头,盯着档案里、他妹妹的照片,眼泪往下流,流到了桌面上。

    冯小菜嫌恶地问道:「你还好意思哭?」

    杨锦文向小菜摆摆手:「方强,後来又发生了什麽事情?」

    方强抬起手,用手背抹了抹眼泪,然後拿起桌上的原子笔。

    杨锦文将之前写好的内容撕下来,再将空白的纸张,递在他的手边。

    方强紧紧握着笔,继续埋头写,这次只写了二十分钟,他停下了笔。

    杨锦文将纸张拿在眼前,冯小菜凑过身来,狱警也来到了杨锦文的身边,三个人一起看着上面的内容。

    「……那天半夜,蒋黑娃给那个女的说,让她不要报警,如果报警,就杀了她,那女的答应了。

    蒋黑娃又给我说,他送这个女的走,叫我不要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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