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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的保卫科干事,你破什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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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7章 本案告破!(结案)(3/4)
    於是,在2月21号早上,杨锦文他们收拾好东西,下楼後,准备驾车返回蓉城的时候。

    鲁兵和莫勇气开车来到招待所,风风火火找到杨锦文。

    「杨处,李超的口供拿到了!」

    杨锦文本来是提着公文包的,他顺手递给冯小菜,再接过鲁兵手里的口供。

    姚卫华、蔡婷、猫子和冯小菜围绕在他的身边,共同观看这封供词。

    「李超,1993年3月12日,你有没有参与绑架姜寻南?

    是的话点头,不是的话,摇头。」

    点头。

    「姜寻南是不是你女朋友?」

    摇头又点头。

    「为什麽摇头?

    她不是你女朋友?」

    後面的话是对李超摇头的说明,以及口供整理後的文字内容,并且得到李超认同的。

    「我和姜寻南是高中同学,我一直喜欢她,她当时并不喜欢我,後来我犯了事、去少管所关了一年才出来。

    有一次,我看见姜寻南被两个小流氓欺负,我就打抱不平,出手帮了她。

    其实,那两个小流氓是我找来演戏的,然後我和姜寻南接触的次数越来越多,她也对我有了一些好感。

    但是,我们一直没发生关系,姜寻南很保守,我不甘心,一直忽悠她去开房。

    1993年3月12号这天,我约她出来,也是为了哄骗她去开房,她开始答应了,等到了旅馆後,不管我怎麽软磨硬泡,她就是不同意,说是如果以後结婚,再发生关系也不迟。

    我说她太古板了,她就告诉我说,她爸爸叮嘱过,女孩子要爱惜自己。

    我想着,这事儿不急,慢慢来,一下子得到也没什麽意思。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发生任何关系,我就摸了她。

    这之後,我们从旅馆出来,我想送她回家,但她没同意。

    晚上我就回家睡觉了,第二天上午,蒋黑娃打电话给我,叫我去吃饭喝酒,说有事儿找我。

    我不知道是什麽事情,而且我也很久没和蒋黑娃联系了,等见到蒋黑娃,他就问我是不是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在谈恋爱,拐弯抹角的打听姜寻南的家庭情况。

    我当时酒喝多了,就把姜寻南的事情告诉他了。

    蒋黑娃突然给我说,我和姜寻南是不是没发生过关系?

    我不承认,因为爱面子,我说我搞了多少次都记不住了。

    但蒋黑娃说我撒谎,姜寻南明明是*女。

    我问他怎麽知道,随後,他就把我带去了出租屋,我就看见姜寻南衣不蔽体的被绑在铁架床上,她被蒙着眼睛,看不见我。

    看见她这个样子,我才明白,蒋黑娃为什麽说姜寻南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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