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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红年代:开发北大荒,种田赶山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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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七十四章 正当防卫(3/4)
    你这人……”

    田丽见状,连忙追了出去。

    “你去哪?”

    “火车站,买票!”

    “我有自行车,我带你去!”

    就在大树着急忙慌的要去火车站买票的同时,在县公安局被关了两天的张崇兴,终于等到了提审的日子。

    这两天,他心里也在不停地打鼓。

    手上沾了人命,就算对方是个罪大恶极,死有余辜的杀人犯,可如今人死在了他的手里,哪能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

    房门被打开的时候,张崇兴的信也提了起来,被逮到审讯室之后,看着里面的陈设,顿时感觉到了一股子威压。

    “坐吧!”

    提审他的公安,指了指面前的椅子。

    张崇兴走过去坐下,来的时候就没戴刑具,此刻也是两手空空。

    “姓名!”

    “张崇兴!”

    “性别!”

    “男!”

    “年龄!”

    “31,周岁30,1949年生人!”

    “籍贯!”

    “大兴安岭专区,西河县山东屯。”

    “张大柱是你杀的?”

    简单的身份核实过后,公安直接抛出了这个关键问题。

    “是!”

    这个没啥可抵赖的,人确确实实死在了他的手上。

    身上有明显的刀伤,那把刀……

    已经作为证物,刚到公安局就被拿走封存了。

    “杀人动机!”

    “没啥动机,他举着菜刀要砍我,我是为了自保,而且,他当时浑身上下都是血腥味儿,黑灯瞎火的,刚见着面,就把菜刀朝我扔过来了,明显是奔着要我的命。”

    “所以,你就把人给杀了?”

    张崇兴稳了稳心神:“我没想杀人,我是为了自保才反击的,当时的情况,我要是不还手……今天在这儿的就不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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