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四章 正当防卫(3/4)
你这人……”
田丽见状,连忙追了出去。
“你去哪?”
“火车站,买票!”
“我有自行车,我带你去!”
就在大树着急忙慌的要去火车站买票的同时,在县公安局被关了两天的张崇兴,终于等到了提审的日子。
这两天,他心里也在不停地打鼓。
手上沾了人命,就算对方是个罪大恶极,死有余辜的杀人犯,可如今人死在了他的手里,哪能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
房门被打开的时候,张崇兴的信也提了起来,被逮到审讯室之后,看着里面的陈设,顿时感觉到了一股子威压。
“坐吧!”
提审他的公安,指了指面前的椅子。
张崇兴走过去坐下,来的时候就没戴刑具,此刻也是两手空空。
“姓名!”
“张崇兴!”
“性别!”
“男!”
“年龄!”
“31,周岁30,1949年生人!”
“籍贯!”
“大兴安岭专区,西河县山东屯。”
“张大柱是你杀的?”
简单的身份核实过后,公安直接抛出了这个关键问题。
“是!”
这个没啥可抵赖的,人确确实实死在了他的手上。
身上有明显的刀伤,那把刀……
已经作为证物,刚到公安局就被拿走封存了。
“杀人动机!”
“没啥动机,他举着菜刀要砍我,我是为了自保,而且,他当时浑身上下都是血腥味儿,黑灯瞎火的,刚见着面,就把菜刀朝我扔过来了,明显是奔着要我的命。”
“所以,你就把人给杀了?”
张崇兴稳了稳心神:“我没想杀人,我是为了自保才反击的,当时的情况,我要是不还手……今天在这儿的就不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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