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打趣刘邦(2/4)
以前想要得到情报,必须要快马加鞭,传送书信。
千里之外或许需要几天的时间,送一封加急的书信,可能会累死几匹马。
但是,自从秦凡利用系统商城发明了电台后,传送消息已经十分的方便了,只需要非常短暂的时间就可以获得消息。
即使秦凡待在遥远的东瀛,隔着茫茫的大海,依旧可以收到来自权力中心咸阳的消息。
刘邦在秦凡离开的这一年的时间里,发布了一些政策,对大秦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还是很大的。
就比如说他提出的一些思想,是非常偏向于儒家的。
而大秦建立之初,是偏向于法家思想的。
当然了,刘邦为政的思想之所以偏向于儒家,其实主要是受到了秦凡的影响。
他跟随秦凡的那段时间,秦凡的所作所为,点点滴滴,都渗入了刘邦的内心。
秦凡倒是觉得,刘邦取消了大秦“严刑峻法”,主张以儒家的仁爱思想,废除了连坐法、夷三族是很不错的举措。
而且,刘邦还提出了“德主刑辅”,这很好理解,就是字面意思,即是以教化为主,以德贤为主,刑罚作为辅助手段。
如此一来的话,便可以达到宽柔并济的治理效果。
或许一个人受到了某些因素的影响,整个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可是在一些细节上,他还是会遵循历史的定律。
刘邦主张“德主刑辅”,其实在历史上,他就是这么做的。
并且,刘邦还和萧何参照了大秦的法律,以“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创作出来了“汉律九章”。
而现在的刘邦,也如此做了。
不过,汉律九章则变成了“秦律九章”。
毕竟现在是秦朝,而不是汉朝。
按照如此规律发展下去,后世有没有汉朝都是两码事了。
所谓的“秦律九章”,就是按照战果李悝编制的《法经》的内容创作出来的。
这个李悝在战国时期,是法家的代表人物。
商鞅和韩非,都是受到了《法经》的影响。
《法经》也是华夏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可以说是法律界著作的鼻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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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涵盖了户律,也就是户口管理,婚姻制度,还有赋税征收方面的,当然了,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它主要分为了六部分,还有兴律,也就是徭役、城防方面的。
厩律是关于牲畜和驿站传信息方面的,不过自从电台诞生后,驿传信息的实用性功能就大打折扣了。
但刘邦革新了《法经》后,并没有立刻废除了驿站,而是将其保留下来,因为对于现在的大秦来说,虽然道路在不断地完善,可是华夏地大物博,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还是非常遥远的。
保留驿站其实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既可以管理道路上的治安,也可以成为歇脚的地方。
至于什么“贼法”、“网法”、“具法”,刘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有所创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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