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拒绝红圈;耗死你!【求月票!】(6/17)
因为股份同样象征着公司的‘权’!
举个例子,一家公司有一百个股东,每个股东占据1%的股份。
那麽,这时候,如果出现一个大事件,需要股东开会商讨,那麽,针对这个事件如何解决办法,是由谁来表决?
不是某个人。
而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其中51个股东联合一个解决办法,那麽,另外49个股东,就只能听他们的。
同理。
如果你开设了一家公司,你手里只有四成股份。
那麽,这家公司名义上是你的,但实际上,真正的话语权,在那掌握六成股份的股东手里!
一千五百万换青禾药企六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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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很赚。
但实际上就相当於将药企卖了,高瑜压根不可能同意。
“不可能!”徐德如实回道。
扬声器中。
电话那头,李律师淡淡的笑声再次传来:
“徐律师别着急。”
“我们了解过【普纳替尼】这款半成品药物,目前诺华集团是很看好的。”
“如果,高先生愿意接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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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华集团,可以投入海量研发资金,只为高先生能早早研发成功!”
诺华的研发资金在後世,每年足够百亿美刀。
尽管眼下是2003年,却也少不了多少。
李律师口中所说的‘海量研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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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说是三千万起步!
这还只是第一笔,第二笔,第三笔,只要有成效,哪怕是砸个数亿,诺华也会把这款药砸出来。
一千五百万现金、数笔投资,可能是数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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