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请定夺!(6/12)
“被告方,我方在此提醒你一下。”
“根据《刑法》第147条,明确规定。”
“涉案金额≥50w,视为特别加重档,判罚结果为‘10年以上、无期、死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检察官刘显缓缓开口试探。
“而本案涉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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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超出50w,总金额为83w!”
如果不维持一审裁判。
那麽。
二审真有可能给你改成10年起步!
毕竟涉案金额足足高达80w!
什麽?
你说高瑜没赚钱,纯粹是收回成本?
不,赚没赚钱是是否减轻量刑的因素,而不是裁量。
定责销售看的是总流水,高瑜将药物全部打包卖给医院,比如成本是五十万,他卖了五十万,哪怕一分钱没赚呢。
那麽,定责的时候依旧是按照50w来算,而不是0利润的无罪。
“不,公诉方,这是医院的药物销售!”
“我方先前说过,在销售链上,我方的末端买家只有宠物医院,後续所出现的一切流水,均是宠物医院所为,与我方委托人无关。”
徐德缓缓摇头,绝口否认对方的指控。
“你方所言80w资金,是宠物医院以每瓶800的价格,卖给病患所取。”
“而被告人卖给医院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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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499290元!”
说着。
他顿了顿,开口提醒了一句。
“《刑法》147条,第三档量刑指的是‘≥50w’。”
“而我方销售额,仅仅只是49.
929w,很明显,这并没有达到50w的量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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