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这个律师很没道德!(2/15)
.
.
.
“离婚,对您来说弊大于利!”
“更何况您妻子的目的就是离婚分钱!”
徐德缓缓开口。
从报复的角度讲,不离婚,无法让对方达到目的才对!
“可是.
.
.
.
.
.”
张虎有些迟疑,他觉得对方说的对,但好似又有哪些不对的。
“话虽如此,但不离婚的话,婚姻状态双方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
.
.”
“岂不是以后我赚的钱有一半都是她的。”
闻言,徐德脸上露出一抹笑,很精明的笑。
“不不不。”
说着。
徐忽的抽出纸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张先生,您可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此项法律有些许误解。”
“首先!
您要知晓,根据《民法典》第 301条明确规定。”
“共同财产权≠无条件使用权!”
共同财产权,可以简单理解为一方使用家庭存款的三分之二时,需要双方共同同意。
这并不限制日常消费与个人资金。
如,你婚后一月工资一万,手中有足够的钱购买一件五千元的衣服,即便妻子不同意,但你依旧可以购买。
这玩意最大的限制是大额消费!
张虎会大额消费吗?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