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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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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7章 你搁这卡bug呢!(2/13)
    “不.

    .

    .

    不行的,我丈夫已经在看守所住几个月了,我怎麽能再添乱!

    ?”

    刘钰连忙开口,看起来很急。

    “何况.

    .

    .

    那可是我丈夫啊,我跟他备孕不是很正常吗?”

    两句话落下,徐德连忙摆手。

    “不不不,刘女士,您还是不太了解法律。”

    “看样子.

    .

    .

    您需要一点罕见的帮助!”

    “首先,让我来解答一下您的问题,东国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说明禁止婚内强奸。”

    “但《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原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文里有写所谓的‘丈夫除外’吗?”

    徐德缓缓开口,引导着面前这人的思维。

    刑法写的很清楚了,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没有说明这个妇女必须是什麽身份。

    无论是朋友的母亲,隔壁阿姨,远亲堂妹,甚至是你的妻子,都属於‘妇+女’的范畴,强调的是人而不是身份!

    所以,理论上,只要是他人用暴力强迫,无论是什麽身份,都算触犯236条‘强奸罪’!

    甚至,强奸者性别也没明确,哪怕是女性强奸,从行为上也算强奸罪,只不过因为没有异性的生殖.

    .

    .

    器官,所以无法构成强奸罢了。

    所以.

    .

    .

    .

    .

    .

    “哪怕是您的丈夫,只要他以暴力手段强迫,那麽,这就算强奸罪!”

    徐德缓缓开口,说的话简朴,却震撼刘钰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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