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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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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5章 bug级理论!【二合一八千字求月票!】(3/21)
    是怎麽判定的?

    或者说,什麽东西,才能被判定为一把枪?

    “林律师,你看,我手里也有一把枪。”

    徐德再次开口,这次语气很是淡然,他伸出一个拳头,食指和拇指伸直,比划出一个‘7’字形。

    随即指尖对着林月,嘴唇微微一张。

    “啪!”

    这就好似两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用手比作手枪进行枪战。

    很幼稚,三人隐隐有些不理解。

    徐德收回手,他露出一副温和的笑容,淡淡看着林月,开口道:

    “林律师。”

    “刚才那就是我说的‘枪’,而我,也对你开了枪。”

    “那麽,你是不是被枪击了?”

    “我是不是也需要被警方逮捕,判我一个非法持枪罪,以及枪击他人的罪责?”

    林月微微一顿,旋即明白对方意思。

    法律对一个东西的判定,判定这究竟是什麽玩意,是有一套明确的客观标准的。

    个人主观上的意识判定,无法影响客观标准。

    比如。

    你比了个‘7’字,你主观上说这是枪,那麽,这真的算枪?

    自然不算。

    同理。

    如果你自己手搓了一把枪,用这玩意打死了人,那麽,你主观意识说这不是枪是一个烧火棍,难道法律就会认定你用烧火棍打死了人?

    不会!

    总的来说。

    “凶器的判定,是看客观司法标准的。”

    徐德开口道:

    “而不是凶器持有人的主观描述!”

    “所以,哪怕凶器是李杰自己亲自造的,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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