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谁害了她?借调!(2/8)
然后他翻开宋远征的案卷。
宋远征的案子更简单。
死亡时间:两年半前四月八日。
死亡地点:自家书房。
死因:自缢。
上吊用的是书房窗帘的绑带,绑在了书架顶部的横梁上。
书房门从里面反锁。
家属发现异常后,物业用备用钥匙开的门——不对,案卷上写的是“破门进入”。
用的是消防斧,劈开了门锁附近的木质门板。
遗书在书桌上,一张a4白纸,用黑色签字笔写的:“我对不起大家。
不要为我花钱。
骨灰撒了就行。”
笔迹鉴定结论:与宋远征本人笔迹高度一致。
陆诚看了那份笔迹鉴定报告。
鉴定人是分局技术科的——不是市局的。
三年前分局技术科的笔迹鉴定水平,他不好评价,但这份报告只有两页,比对样本只选了三份。
三份样本,得出“高度一致”的结论。
在刑事技术领域,笔迹鉴定要做到严谨,比对样本通常不少于十份,要涵盖不同时期、不同书写状态下的笔迹。
三份样本,太少了。
但当时没有人质疑。
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自杀案件——门从里面锁着,遗书是本人写的,没有外伤,没有搏斗痕迹。
一个退休干部,可能因为身体原因、心理原因、或者其他什么原因,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陆诚翻到宋远征的个人信息。
六十三岁,退休前是青禾区城建局副局长,分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
退休后住在城区一个叫“翠湖苑”的小区,和老伴一起生活。
有一个儿子,在外地工作。
城建局副局长,分管建设工程。
建筑公司老板陶正清,要在青禾区做工程,绕不开城建局。
这两个人认识吗?
案卷里没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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