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5章 两个“不合理”!(4/9)
但她忍住了。
“正清恐高是从小的事。”她说,“他小时候爬树摔下来过一次,从那以后就怕高。
我们家住在三楼——买房的时候他专门选的低楼层。
出去旅游,坐缆车他不坐,玻璃栈道他不走,高层酒店的阳台他不出去。”
“生活中有没有例外?
比如喝了酒之后——”
“没有。”方敏华的语气很肯定。
“正清喝了酒之后更怕。
有一次我们去朋友家吃饭,朋友家住十五楼,正清喝完酒说什么都不肯去阳台上站——他说一站就头晕。”
“您有没有跟当时负责案子的警察说过这些?”
“说了。
我说了很多遍。”方敏华的声音终于有了波动。
“我跟他们说正清不可能自己走到那个观景台上去。
他们说——‘人喝醉了什么事都可能做’。
我说不可能,他们说‘您太激动了,等您冷静一下再说’。”
她停了一下。
“后来我写了那封信,交到了分局。
信交上去之后,有一个人给我打了电话——不是警察,是分局的一个什么科室的人——跟我说,案件已经定性了,勘查结论和尸检结论都支持意外事故的认定,如果我有异议可以走法律途径。”
“走法律途径是什么意思?”
“就是让我去告。
告谁?
告山庄?
我告了。
山庄赔了我一笔钱。
但那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有人查清楚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您觉得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方敏华沉默了几秒。
“正清出事之前那段时间,状态很不对。”她说,“大概是出事前两三个月开始的。
他经常失眠,半夜起来在客厅坐着抽烟。
我问他怎么了,他不说。
有一次我半夜醒了,听到他在书房打电话,声音很低,但我听到了几个字——‘不能再查了’‘收手’。”
“‘不能再查了,收手’?
他在跟谁说?”
“不知道。
我进去的时候他已经挂了。
我问他跟谁打电话,他说是公司的事。”
“出事之前,他有没有提到过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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