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纪检来人!(6/11)
李德胜跟我说过——这是规矩。
每个项目城建局拿一份,公安那边拿一份。
公安那边的人就是曹学明。”
一百万。
每个项目。
陶正清用亲笔记录了整个利益分配的链条——从工程差额到具体的分配比例,从李德胜到宋远征到曹学明。
第二页的内容更具体——列了三个工程项目的名称、金额和分配明细。
除了三中教学楼,还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条市政道路。
三个项目的“协调费”总额超过四百万。
而且第二页的末尾写了一段话——
“三中教学楼用的是c25混凝土标号,但合同要求是c30。
钢筋间距也比设计图纸大。
这些我是知道的——当初偷工减料是李德胜的主意,说省下来的钱大家分。
我没反对。
但现在有人要查——市质监站收到了举报。
宋远征说他能压住,但我怕压不住。
如果教学楼真出了事——死的是学生。
我良心过不去。”
“我跟李德胜说我想去自首。
李德胜当时没说什么,但挂了电话之后——我就开始害怕了。”
“如果有一天查到了这件事——这两页纸和u盘里的东西就是证据。
u盘里是我从公司财务那里拷贝的账目——真实账目,不是报给税务局的那一份。”
陆诚把两页纸放下了。
然后他看了那张照片。
照片拍的是一个饭局。
圆桌,八九个人。
画质一般,像是手机随手拍的。
但画面中央的几个人很清楚——一个是陶正清本人,一个是李济康,还有一个——穿着夹克衫、正在举杯的男人——陆诚认出来了。
曹学明。
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了一行小字——日期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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