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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你打官司,你把对面全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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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章 36的少妇再临律师(4/5)
    “首先,是主体资格问题。

    白素贞,也就是白娘子,她的法律身份是‘妖’。

    而我国现行的所有法律,服务的对象都是‘人’。

    人与妖之间,是否存在跨物种的法律适用性,这是个巨大的法理学争议点,目前没有定论。

    所以,硬要把人类的法律套在妖怪身上,本身就不够严谨。”

    一番话,直接给直播间里百万观众干沉默了。

    【卧槽!

    专业!

    上来就釜底抽薪,从根儿上给你刨了!】

    【主体资格……学到了学到了!

    记笔记!】

    陆诚的声音还在继续:“其次,我们退一步,假设妖也适用人类的法律。

    那么白素真为了救夫,客观上造成了金山寺被淹,大量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她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因为洪水这种东西,破坏力是无差别攻击,属于典型的‘其他危险方法’,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死刑。”

    “至于许仙,”陆诚话锋一转。

    “要构成共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如果他对水漫金山这件事,事先知情,并且同意、甚至提供了帮助,比如给白娘子画了张金山寺的地图,那他就是共犯,没刨。”

    “但如果,他事先不知情,事后才知道老婆闯了这么大的祸。

    那么,他没有参与犯罪,自然不构成共犯。

    不过,”陆诚补充道。

    “如果他事后帮助白素贞逃跑、躲避官府的追捕,那就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窝藏、包庇罪’。

    那又是另一个罪名了。”

    一番分析,有理有据,逻辑清晰,滴水不漏。

    他硬是把一个抬杠的荒诞问题,变成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公开课。

    直播间在寂静了三秒后,彻底沸腾了!

    【牛逼!

    !

    !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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