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 你的二十七年,一文不值(2/7)
杨雪晴眼眶红了,嘴唇颤着,说不出话。
陆诚坐在窗边,等着看对方接下来的反应。
……
雷城市政府,副市长办公室。
钱宏达放下手里的茶杯,盯着桌上那份省检公函。
脸上的肌肉绷了三秒,又松开。
钱宏达拿起座机,拨了个号。
“老范,省里下了函,让你们重新审查杨子轩的案子。”
电话那头是雷城检察院检察长范德明,声音里带着紧张。
“钱市长,这个……省检发的函,我们不能不办啊。”
“谁让你不办了?”钱宏达的语气不紧不慢。
“办。
认认真真的办。”
“但怎么办,你心里有数。”
电话挂断。
范德明攥着听筒愣了五秒,缓慢的放回座机。
……
七天后。
一份编号为雷检刑不诉〔2026〕第0073号的不起诉决定书,摆在了陆诚面前。
a4纸。
两页半。
正文小四号字打印,盖着雷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圆章。
日期是昨天的。
陆诚从头到尾读了一遍。
理由写得很客气。
“经审查查明,举报人提供的材料中,其一,所谓尸检报告草稿系未经签章的电子文档残片,无法确认制作主体及真实性,不具备法定证据效力。”
“其二,所谓2003年通话录音来源不明,录音中通话双方身份无法通过技术手段确认,且涉嫌违反通讯秘密相关法律规定。”
“其三,所谓资金流水显示的转账记录,与杨子轩遇害案之间无直接因果关联。”
最后一段。
“综上,本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梁坤(原名易庚华)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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