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血字的研究》(2/3)
虽然他已经写完了,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迈克尔对他有恩,但他肯定不会把全部稿件给他看。
毕竟,好的交情,不能用来考验。
“哦天哪,米歇尔,我真地很后悔看到你这篇。
这几天我又要睡不着了。”迈克尔半开玩笑的说道,随后把手稿重新放回纸袋里。
“米歇尔,”迈克尔的声音有些沙哑,“你是个天才。
真的,我没开玩笑。
这篇故事简直太棒了。
那个叫福尔摩斯的家伙,他只要一开口,我就想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
迈克尔双手抱着头,表情痛苦又兴奋,“毫无疑问,这是一部杰作!
一部划时代的杰作!
比《匹克威克外传》还要伟大!
这种类型的……我敢保证,全英国,不,全世界都没有人这么写过!
它将会开创一个全新的流派!”
他激动地站起来,,双手抓住米歇尔的肩膀。
“米歇尔!
你是个天才!
一个不折不扣的天才!”
“那我们可以谈谈连载的事了?”米歇尔笑着说。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迈克尔却摇了摇头。
他把纸袋推回到米歇尔面前,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虽然我很看好这部,但很抱歉我不能刊发。”
米歇尔愣了一下,眉头微皱:“价格谈不拢?
还是觉得题材有问题?”
“都不是,是我的问题.
.
.
.
.
.
.”迈克尔叹了口气,指了指窗外那些路人:“米歇尔,你要知道我的报纸是什么定位。
那是给匆匆忙忙的上班族、家庭主妇消遣用的。
他们喜欢短小精悍的故事,喜欢八卦,喜欢这种这顿饭吃完就能看完的东西。
所以,《伦敦快讯》并没有长篇连载的版面。
没有老板的拍板,也很难重新设计一个长篇连载的版面。”
他拍了拍那个纸袋:“更何况,你这是结构严谨的长篇,需要读者沉下心来看,一期一期地追,去分析线索,去跟上那个侦探的思路。
如果把它拆碎了放在我的报纸上,每天发一小段,那简直就是毁了它。
读者会因为忘了昨天的剧情而失去兴趣,这块金子会被埋没的。”
米歇尔沉默了。
他不得不承认,迈克尔的媒体嗅觉上确实敏锐。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