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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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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5章 《我的叔叔约翰》(求追读)(3/6)
    现在,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安稳之地。

    但这份安稳也不无代价。

    每月十个几尼的房租,每年租金高达一百二十英镑,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虽然《血字的研究》给他带来了一大笔稿费,但那笔钱在支付了房租、汇给家人后,已经所剩无几。

    “果然,贫穷才是写书的最大动力啊。”

    米歇尔轻声自嘲道。

    他必须尽快开始新的创作,才能在这个时代,继续维持良好的生活水平。

    在椅子上摆了个葛优躺,米歇尔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创作。

    首先,《血字的研究》还在《本特利杂记》上连载,短时间内推出新的长篇显然不合适。

    一部短篇就刚刚好,既能保持热度,又能赚上稿费。

    他脑海中快速筛选着那些短篇大师的作品。

    欧亨利?

    《最后一片叶子》已经被他魔改,效果不错。

    契诃夫?

    已经薅了两篇作品的羊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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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还有谁呢?

    莫泊桑。

    这个名字跃入他的脑海。

    莫泊桑擅长以冷峻的笔触描绘社会底层人物的悲欢离合,他的短篇结构精巧,情节引人入胜,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充满讽刺意味。

    这正是这个时代英国读者会喜欢的故事类型。

    他开始回想莫泊桑的代表作品。

    《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这三大代表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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