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主法已销,余响未明(2/15)
三人抬头。
「诏文正本里,「浚治「的浚字,写的是本字。」陆明谦点着抄本:「可这份抄本上,浚字缺了末笔。」
「缺笔是避讳。
可元佑十四年,并无当避此字的庙讳。
这个讳,避早了。」
按第一日的经验,这该记一笔「抄本误字」。
可陆明谦这一回多想了一层。
他调出历朝讳例,一朝一朝地对。
对到元佑之後的第三朝,找到了。
「是了。
此字是後来那一朝的庙讳。」
「也就是说,这份抄本,不是元佑十四年抄的。
是几十年後,後人复抄的。
复抄之时,那一朝的讳已立,抄手依当时的制,缺笔避了讳。」
沈青崖从另一头补证。
他核抄本用纸与装帧的形制,与元佑年间的官抄格式不合,倒与後来那一朝的复抄成例一致。
纪观澜再验抄手的职名与印。
抄本末页有复抄官的落押,查名录,正是後朝档库的誊录官,在任在职。
三证合拢。
苏秦在总目栏落笔。
【正本无误。
抄本系後朝依制复抄,避讳缺笔,非误字。
正本、抄本俱存,效力以正本为准。】
写完这一笔,他心里默默记下一层。
旧诏库里的版本之差,不一定是错。
有时候,是不同年月的人,各自按各自的规矩,抄了同一份东西。
校目的人若不还原每一份的年月,就会把守规矩,当成了错。
第二份,州学并院诏。
题名、日期、印痕,俱无问题。
唯诏中所提的州名,今日舆图上没有。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