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扈成十宗罪(公孙胜请辞了)(2/5)
宋江站在香案前,双手捧着檄文,声音洪亮,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扈成狗贼!
汝本一介武夫,侥幸得官,不思报效朝廷,反勾结奸臣,残害忠良,屠戮义士,罪恶滔天,罄竹难书!
今我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特列汝十大罪状,昭告天下!”
“第一罪:屠戮无辜!
汝挟私泄愤,残杀我梁山儿郎,视人命如草芥,天理不容!”
“第二罪:残害忠良!
汝设下毒计,谋害王英、雷横、白胜、李立、戴宗、宋清等二十余位梁山好汉,手段阴狠,令人发指!”
“第三罪:冷血暴戾!
我李逵兄弟不过一时失手,荡平扈家庄,汝便怀恨在心,对他千刀万剐、日夜酷刑折磨,残暴不仁,形同禽兽!”
“第四罪:荼毒良善!
汝擅杀李家老店掌柜,更以火药将人炸为两段,狠毒至此,天地难容!”
“第五罪:妖言惑主!
汝巧言蛊惑,诱骗宋江头领义妹扈三娘认贼作兄,乱伦悖理,猪狗不如!”
“第六罪:虐杀战俘!
汝将被俘梁山士卒困于军帐,纵火焚烧,令其活活烧死,心肠歹毒,举世罕见!”
“第七罪:离间手足!
汝设计构陷,逼迫张顺手刃朱富,自断臂膀,用心险恶,人神共愤!”
“第八罪:淫辱妇人!
汝残杀李家老店顾大嫂后,竟还对其尸身行不轨之事,丧尽天良,畜生无异!”
“第九罪:弑杀忠良!
天王晁盖被汝射杀,致使梁山群龙无首、人心动荡,此罪罄竹难书,罪无可赦!
“第十罪:莫须有!
汝屡次寻衅挑事,大动干戈,致使梁山生灵涂炭、兵祸连绵,罪孽滔天!”
“以上十罪,条条属实,字字不虚。
我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必取汝狗命,为天下除害!”
宋江读完,将檄文焚化,青烟袅袅,直上云霄。
众头领听完后哥哥如同打了鸡血,齐声高呼:“替天行道!
诛杀扈成!”
呼声震天,久久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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