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待质证意见(2/3)
第五栏是路线底单。
下行关卡的底单和可辨栏位能显示车辆按当时程序获放行,受潮缺损的部分照原样保留。
没有人用相近号码去补齐那几处空格。
顾微把放大图按在纸上,边角卷起,她用尺压平。
沈墨在放大图下加注“原件受潮缺损”。
写完他停了停,等顾微核过措辞,才把路线栏的附件夹回文件夹。
“五栏各写各的范围。”她说,“别把它们拼成谁的身份,也别替任何行动和去向下结论。”
江野逐栏看过去,最后把标题改成“待质证意见”。
顾微把每栏原件目录贴在后面,副本的调阅范围也逐条标明。
沈墨带来一份质证通知草稿。
顾微划掉“材料已相互印证”,让他改成“材料之间存在待核关联”。
“每一方都能查到检材、回执和原始页码。”她说,“范围写清楚,材料留在原保管处。”
江野问盲样报告要不要放前面。
顾微说可以附在亲缘栏后,但不能压住封签缺页说明。
顾微把报告和缺页照片摆在一起。
能说到哪儿、没覆盖哪儿,都看得清。
目录里,亲缘报告后紧接缺页照片,伤情、时间、副签、路线各自附卷,纸与纸之间不画箭头。
下午,原持有人代理人带着两名工作人员到场。
来人姓梁,先出示授权链和目录调阅范围,才坐到长桌对面。
梁律师翻到最早封签附件:“后续交接记录再完整,也不能替代最早保管人的签名。”他没有质疑实验室做过什么,只逐项指出页码跳转、签名栏缺口,以及原持有人对原封状态的知情范围需要重新核验。
梁律师说话时不抬高声音,手里的笔始终停在目录边缘。
他每提出一项,便报出对应附件号,请书记员确认是否已记入记录。
顾微请他把异议写进质证记录。
梁律师接过笔,在每一项后面标明了所对应的页码和附件号。
“我们申请从原封可取余量中独立复验。”他说,“新取样、重新盲码,盲检机构与现有实验室分开。”
他又补充:“首检提取液不得沿用。
复验范围、取样量和回封过程,应由各方见证。”
梁律师把申请内容分成四项,逐项交给顾微核对。
他要求回封照片含封签全貌和近景,取样人员、见证人员与盲检人员的记录不得混在一张表上。
江野看向顾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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