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举报信(3/12)
但何颖说的是“基础工作”,不是“窃取文件”。
调数据和窃取涉密文件,性质完全不同。
前者是正常的工作需要,后者是违纪违法。
这封信把两件事混在一起说,把“工作需要”说成“窃取”,把“正常调取”说成“私自留存”,把“提供情况”说成“干扰审计”。
这是典型的“拔高定性”——把事情说严重了,但又不全是编的。
这才是最难办的。
全是编的,他一眼就能看穿,直接扔进碎纸机。
全是真的,他按规定处理,没什么好犹豫的。
但这种半真半假的,最麻烦。
因为有真的成分,就不能完全无视;但因为掺了假的,又不能全信。
孟组长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响了两声,接通了。
“孟组长?”
电话那头,何颖的声音传来,带着一丝意外——孟庆山很少有事情需要直接找她。
“何县长,我这里收到一封举报信。
关于陈大鹏的。”
何颖没有立刻说话,沉默了两秒。
“举报什么?”
“窃取涉密文件、私自留存涉密材料、利用职务之便向审计组提供未经核实的信息。
写得有鼻子有眼的,连他调了哪些数据都列出来了。”
“信是谁写的?”
“匿名。
没有落款,没有寄件人信息。
字是打印的,看不出笔迹。”
何颖又沉默了,这次更久。
“何县长,你跟我说实话。
陈大鹏手里那些材料,是怎么来的?”
电话那头,何颖似乎在斟酌。
“孟组长,柳河镇的问题,是我让他查的。
他调的那些数据,是以县政府办的名义走的正常程序。
不存在‘窃取’和‘私自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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