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清舟遇袭(4/5)
景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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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皇帝定的规矩跳进脑海里,
遇劫可抗,持械贼人格杀勿论!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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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据。
空口无凭,若贼人反咬一口,他一个庄户农人,如何说得清?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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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舟的目光扫过对面三人,
他们的棍棒是现成的凶器,但不够。
律司的差役来了,会看双方伤势。
如果贼人伤重甚至毙命,而他自己毫发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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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舟屏气凝神,若想不牵连家人,他必须受伤。
而且这伤,必须看起来足够险,足够证明他是被迫反抗,性命攸关。
不能是致命处,但要显眼,要流血,要能让任何查验的人一眼就看出他经历过生死搏斗。
哪里?
肩膀?
手臂?
林清舟快速估量着。
肩膀最好,棍棒砸下来,他可以用手臂去挡,顺势让棍梢刮破皮肉,见血即可。
林清舟眼神一沉,想到了更狠的一招,拼着挨一记闷棍,扑上去近身,用刀解决威胁最大的那个。
这样,他身上的伤和贼人身上的刀伤,就能互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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