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8章 既然我不好,你也别想好(2/3)
他在电话里说:南湾这边收尾以后,就回春城发展。
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白山轻工。
陈旭东听后,哑然失笑。
看来自己这只小蝴蝶不给力啊,即便这么扑腾,也没改变房日旭上一世的轨迹。
三天后。
一篇标题为《技术普惠不应成为侵权者的遮羞布》的评论员文章,刊登在经济时报上。
标题下面是一行副标题:“飞燕集团以‘让利于民’自居,却始终回避一个根本问题,技术从何而来?”
文章开篇,先肯定了飞燕Vcd低价策略的社会价值。
2999元的定价,确实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门槛,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数字影音技术带来的便利,从客观效果上看,飞燕集团的定价策略符合‘技术普惠’的理念。
读到这里,如果只看前半句,飞燕的人怕是要拍桌子叫好。
但紧接着话锋一转,
然而,技术普惠的前提是‘技术合法’。
一个企业如果自身都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那么它所标榜的‘普惠’,便失去了道德和法律的基础。
用别人的种子种出来的粮食,即便免费分发给穷人,也不能改变‘种子是偷来的’这一事实。
文章的结尾直接点题:技术普惠是一个美好的理念。
但普惠的前提是尊重创造、尊重法律、尊重知识产权。
如果侵权者可以打着‘普惠’的旗号逍遥法外,那么最终受害的将不是某一家企业,而是整个国家的创新体系。
当搞研发的人不再有动力搞研发,当种地的人不再愿意种地,到那时候,我们拿什么去普惠?”
这篇评论的分寸感拿捏得极其精准。
没有攻击国企体制,没有否定技术普惠的理念,甚至给了飞燕的定价策略以客观肯定,然后一刀切入核心:你普惠的种子,是从哪儿来的?
这篇评论员文章不只发在《经济日报》上。
同一天,《工商时报》《南方日报》等多家权威媒体都刊登了内容相近的评论。
《工商时报》的标题更直白:‘普惠’不是侵权的通行证。
《南方日报》的标题是“谁来保护种地的人?”。
这几家报纸在同一天、用同一个主题、从不同角度密集发声,在传媒圈里意味着什么,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这不是巧合,这不是几家报纸各自灵光一现想到一块儿去了。
这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的舆论攻势,背后有人在统一调度、统一口径、统一节奏。
远在咸城的顾长风,自然看到了这篇报道。
这天早上,顾长风照例在办公室里翻报纸。
飞燕Vcd的铺货已经全面展开,销售数据每天都在刷新,经销商那边暂时还稳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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