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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1990:我爹是煤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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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89章 禁声(2/3)
    就在两边新一轮舆论战,打得难分难解的时候,京城发生了一件两边都不知道的事。

    一份内参材料悄无声息地递到了上层领导的办公桌上。

    这份内参,由鹏城仙科电子董事长赵光明署名提交,标题很简短:《关于新声电子诉飞燕集团专利侵权一案的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

    赵光明在报告里没有站队任何一方,只是把事实和数据一一列明。

    每一份材料都经过公证,每一项数据都有出处。

    在报告的结尾,赵光明写了一段话,用的是老科学家特有的那种不加修饰的措辞:

    “专利法颁布施行已有九年。”

    “如果企业可以绕过法律、通过模仿照搬他人的技术成果来获取市场优势,且这种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制裁,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

    “企业的研发动力何在?”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依法保护创新。”

    “我以一名老科技工作者的名义,恳请有关部门对此案给予高度重视,让法律在实践中真正发挥效力。”

    与此同时,一个消息在媒体圈子里悄然传开。

    京城方面打招呼了,两家企业的专利纠纷,暂时不要过多炒作,等官方有明确说法再说。

    这个信号很微妙。

    上面既没有否定新声电子的专利主张,也没有为飞燕的侵权行为开脱。

    只是在给时间,给更高层级做判断的时间。

    国家科委、经贸委和法制局的相关人员,开始在会议上讨论这个案子,虽然没有对外公开,但消息还是通过一些渠道传到了外面。

    讨论的焦点逐渐从“新声和飞燕谁对谁错”,上升到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如何落地”的层面。

    一方认为:飞燕虽然是国企,但侵权事实清楚,应该依法处理,否则专利法就成了空文;

    另一方则认为:飞燕是重点国企,七千多工人,直接判侵权影响太大,最好协商解决,让新声电子给飞燕技术授权,两家化干戈为玉帛。

    上面还在讨论的时候,压力已经悄悄传到了鹏城和咸城。

    徐有财是最先接到电话的人。

    那天傍晚,徐有财刚回到住处,大哥大就响了。

    电话那头是个上了年纪的声音,普通话里带着江东口音,一开口就报了自己的身份,国家某部委的离休干部,在江东省工作过十几年。

    徐有财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愣了一下,他现在虽然也算个人物,但和电话里的这位一比,依旧是个屁民。

    “有财同志,”对方的称呼很正式,“你们新声电子跟飞燕的那个案子,我一直在关注。

    今天冒昧打这个电话,是想以一个老同志的身份跟你聊聊。”

    徐有财握着大哥大,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

    “飞燕这个厂子,是我看着它长大的。”

    电话那头的老者仿佛在追忆往事,言语间带着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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