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章 一封实名举报信(3/4)
陈旭东抽空去了趟春城,和杜天乐、鬼叔吃了顿饭。
两人的股份已经谈妥了,新开的卡拉oK,杜天乐占45%股份,鬼叔占35%,剩下的两成留给了陈旭东。
陈旭东说什么也不要,但盛情难却,就连鬼叔也站在杜天乐那头,他也只能勉为其难地收下。
就在所有人都等着迎接新春佳节之时,一封从辽河寄出的举报信,摆在了白山省纪委信访办公室主任马德明的办公桌上。
早上八点,马德明刚到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稳,信访科的干事小赵就敲门进来了。
小赵是去年刚分来的大学生,挺稳当的一个年轻人。
可此时,他手里拿着一个信封,脸色却是异常难看,就好像见了鬼似的。
“主任,你看看这个。”小赵把信封递了过去。
马德明接过信封,信封上贴着一张普通的八分钱邮票,收件人写的是“白山省纪委收”,寄件人那一栏写的是“陈旭东”。
陈旭东?
马德明面色一怔,再往下看,寄件地址那一栏:辽河市辽东县。
他抽出信纸,只看了几行,脸色瞬间变了。
“这封信谁收的?”
“收发室老刘,早上刚到的。”
“还有别人看过吗?”
“没有,老刘一看收件人是省纪委信访办,直接送上来了,我拆开一看……”
小赵话没说完,马德明抬手打断了他。
“你先出去,这封信的事,不要和任何人说。”
“明白。”小赵点了点头,转身出去了。
马德明把门反锁,重新坐到椅子上,深吸一口气,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信的内容不长,只有三页纸,用钢笔写的,字迹谈不上多工整,而且还有涂改的痕迹。
但信上的内容,却是无比劲爆。
信里,详细列出了春城市委书记唐凤君的受贿事实。
某年某月某日,在担任省计委主任期间,收受某企业老板多少万元;
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酒店,与某某老板达成什么交易;
甚至连唐凤君在国际大厦酒店长期包房,找小姐双飞的事,都写得清清楚楚。
时间、地点、金额、人物,一应俱全。
信的最后,写了一句话:“以上情况,句句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落款:陈旭东。
后面还加了一行,辽河市平安矿业总经理陈建国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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