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逆转(3/4)
转念一想,我觉得这好像又不太对。
罗健不可能不知道即便是拖也只能拖一年,而一年后白露再次起诉,法院不可能不判决离婚。
难道托人情、走关系仅仅只为了拖一年时间?
或者他能保证白露一年后不会再起诉,又或者他是要利用这一年的时间在抚养权方面“创造”出远胜于白露的证据优势?
我觉得第一种可能性比较小,那么就很可能是第二种。
我又仔细回想了整个案情:庭审!
对!
这次庭审中罗健没有提供任何证据,难道他早已成竹在胸,知道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但是一年后呢,按照法律规定再结合白露提供的证据,一年后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并且抚养权也极有可能判给白露……
等等,抚养权!
好像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被我忽略掉了:白露说过,罗健之前和她协议离婚时是同意离婚的,只因双方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才一直无法达成一致。
到了诉讼阶段罗健仍然极力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在庭审中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明其具有抚养优势的证据,这思想与行为的表现截然相反,太过异常。
老话说反常必有妖,我不自觉地作了一个假设:罗健在与白露协议离婚时争夺抚养权是假,他真正的目的是借此纠缠、拖住白露让她近期内无法离婚。
白露起诉后他再次动用手段拖延,那么罗健一定是在争取时间,他很可能是要在近一年内做什么重要的事情,而离婚会对这个事情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他不择手段地要将离婚拖至事毕。
至于一年后,或者他要做的事情已经做成,又或者离婚已经不会产生影响,届时不论是离婚还是抚养权的归属,他罗健皆可以听之任之。
想到此处,我脑中顿时一片清明,尽管这是我的假设,尽管我对罗健要做之事一无所知,但我觉得这也许才是最贴近事实的一种可能性。
念及此处,再回想起庭审时貌似敦厚的罗健,我不由得后背冷汗涔涔,原来人真是不可以貌相。
这就是我独立办理的第一个案件,以前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案例全不是那么回事,仅剩的一点自信瞬间被现实击溃,荡然无存。
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被现实完全颠覆了所有的认知以后,面对案件我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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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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