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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号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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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案件频发(2/3)
    “杨志?”工头摸了摸自己的地中海发型才回到:“他已经好几天没有来上班了。”

    “什么时候没有来上班的?”林泽翰紧接着问。

    “这……我记得也就这两天的事,矿上那么多人,事情也多……”工头为难地看着俩人:“一时间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

    “可以带我们去杨志住的地方看看吗?”杨过直接打断了工头的话。

    “可以。”工头拿着一大串钥匙带着两人去了员工宿舍。

    矿场里面的矿工们都是有员工宿舍的,当然本地人挺多的。

    杨志是住在员工宿舍,偶尔会回家,可是工头并不知道杨志的家在哪里。

    带着俩人来到矿场旁边的一栋临时板房区,这些板房都是一种以轻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围护材料,以标准模数系列进行空间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

    工头把大门打开:“这里就是员工宿舍了,杨志住中间那间房里。”

    他一边跟俩人介绍一边带着他们来到了杨志的房间。

    杨志的房间很简易,桌子上摆放着平时要吃饭用的碗,还有洗漱用品都整齐的放在桌子上。

    左手边放着一张单人床,床上整理得整整齐齐的。

    床边摆着一双凉拖鞋和一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

    杨过和林泽翰随意翻看了一下房间,什么都没有发现。

    这件屋子来太整洁了,倒不像是有人住的样子。

    而另外一边的苗雀雀进到停尸房的时候就看到并排摆放的尸体立马带上手套开始检查。

    三名死者死于失血过多,两名男性一名女性。

    所有死者的共同点都是死于同一种凶器……斧头!

    年轻一点的死者耳朵被直接削掉,年长一些的死者眼睛被挖掉了,唯一一名女性的嘴巴也被同样的手法挖掉。

    凶手是同一个人!

    警察告诉苗雀雀,死者的这些器官都没有被找到。

    最诡异的是,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就连目击证人都没有。

    苗雀雀疑惑的想着:难道是凶手拿走了?

    凶手拿走这些器官有什么用?

    这样的怪异的杀人手法,像是目的明确的行凶。

    与第一个死亡的混混不同,那名混混像是被泄愤胡乱砍死,而接下来的四名死者则是被挖去了不同的器官。

    苗雀雀怎么也想不明白凶手为什么拿走这些人的器官,或许可以去图书馆看看有没有相关资料。

    趁着时间还早,苗雀雀给杨过和林泽翰发了信息然后直奔图书馆。

    杨过和林泽翰那边没有找到杨志这个人,员工宿舍也没有查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两人就准备回旅馆了,希望苗雀雀那边能查到有用的东西。

    苗雀雀在图书馆查阅了很多资料,最后在一本《伏常山志怪》的明间野史中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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