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缪斯庄园(2/3)
带着疑惑,薄锦辰点了进去。
和大多数明星论坛一样,一张他在《致青春》发布会上的照片成为了论坛的背景封面,目前它的结构还很简单,点进来后没有类别分项,直接就是贴子,贴子不多,只有五个,论坛总点击量也仅有37。
被置顶的一条是:「论坛须知(有薄锦辰的私人照噢~!
!)」
发帖人:版主-管家莉莉。
1.
关于论坛名:为什么叫做缪斯庄园?
版主昨天有幸去了贵公子(为什么这么称呼他?
详见第二条)拍摄星克拉广告的现场,是在逛其他论坛无意中捕获的讯息,贵公子现在是新人,根本没有官方的日程信息,版主也是机缘巧合发现的,这个暂且不提,版主要说的是:
贵公子真人好帅啊!
比网上的照片,潜意识视频里还要帅上一万倍!
是版主夸大了吗?
nonono!
文末会附上一张版主与贵公子的合照,看见近距离素颜照你们就懂得了,但版主还是要说一句:真人比照片帅一万倍!
是不是跑偏题了?
好吧,原谅下版主至今都在小鹿乱撞的小心脏,既然偏题了,那就先来说说版主与贵公子的见面经过吧。
(*^__^*)嘻嘻……
得知了贵公子的地理位置,恰巧和版主是一个城市——我大帝都!
哈哈哈……于是版主二话不说,拉上几个姐妹,翘课奔赴现场。
其后,又凭借版主得天独厚的外形条件入选……群演。
(呃~~(╯﹏╰)b)
于是,在成功入场,广告拍摄完毕后,版主成功混入了二楼工作区域,终于!
终于与贵公子见面了。
那一刻,版主仿佛站在了世界,噢不,是宇宙中心,贵公子就是永恒的星光。
贵公子人很温暖,比致青春的王可可还要温暖,王可可的只温暖了玉倾倾一个人,但贵公子温暖了全宇宙啊!
贵公子邀请我去街角喝咖啡聊天,(不要把贵公子想歪了,他没有任何杂念!
为什么这么说?
看到文末的照片你们就懂了,版主实在……实在不是传统意义上能让人升起杂念的人……orz…)
好了,重点来了!
为什么是缪斯?
在与贵公子的聊天中,我问他:你是科班出身吗?
他告诉我:不是。
我就继续问他:那演戏是你的兴趣爱好吗?
他回答我:每个行业里都有各自的缪斯,而我的缪斯就在那里,我在这里。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